据新华社电 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离不开资金的保障。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根据这一草案,中央财政拟从今年起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四川及周边省份受灾地区恢复重建。
为什么要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巨额资金如何筹集?用往何处?如何加强监管,提高这些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这些问题,百姓关心,社会关注……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根据谢旭人介绍,今年的700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将从四个方面进行筹集,分别是:
??为避免影响正常年度预算,保持2008年中央预算平衡,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2亿元中调入600亿元,通过“划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由“车辆购置税支出”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收列支的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由“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亿元,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据介绍,这笔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灾倒塌损坏民房的重建补助;二是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恢复重建;三是交通、电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受损水库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四是农林水、工业生产及商业流通恢复,以及震后地质灾害治理、移民搬迁等方面的支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况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谢旭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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