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近日获悉,2008年7月18日上午,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的丹耀大厦部分面积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自此,中国新《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一例破产案??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丹耀公司”)破产案终于进入清盘收尾阶段。
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了解到,本次法院委托北京亚特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丹耀大厦房产建筑面积总计2.3万多平方米,其中公寓1万多平方米,商业8000多平方米,地下车库4000多平方米。起拍价3.2亿元。
丹耀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丹枫控股(00271.HK)此前发布的2007年公司年报显示:公司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清盘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已向丹耀大厦公寓的所有租户发出通知,要求退租。
2008年丹耀公司将继续配合破产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及大厦的经营管理工作,保持大厦营运上的稳定和安全,并配合破产管理人争取在年内完成丹耀公司的财产处置工作。
丹耀公司是中外合作企业,成立于1993年,投资总额3500万美元,注册资本1167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1996年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丹枫控股持有85%股权。法定代表人赵胜利。
根据中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6月30日,丹耀公司企业资产总额2.72亿,负债总额2.77亿元,账面净资产-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84%。
提到丹耀大厦,就不能不提到已故的香港女首富龚如心(龚如心新闻,龚如心说吧), 1995年,龚如心以私人持有23.1%股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丹枫控股开始在北京涉足地产,分别投资了绿屋百货、丹耀大厦、吉祥大厦等。
据了解,丹耀大厦于2001年底建成, 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为丹耀商场,六层以上为公寓。大厦公寓出售率不高,以出租为主。与王府井众多红红火火的商业相比,丹耀大厦的商业也显得颇为冷清。
自2003年始,丹耀公司因未能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欠付工程款等原因而被提起诉讼,结果均以败诉结案。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应执行金额累计1亿余元。
2004年12月16日,丹枫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丹枫公司“)以丹耀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历经种种法定程序后,2007年6月14日,北京二中院以民事裁定书宣告丹耀公司破产,并指定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为丹耀公司破产管理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丹耀公司破产案遂成为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破产案件。
而丹枫公司似乎对丹耀大厦再无接手兴趣,根据丹枫控股2007年年报显示, 2007年2月其全资子公司多宝龙以1.3亿元将吉祥大厦股权出售予中国银泰集团;西单项目亦出售给中国联通等公司。加上正在拍卖清算当中的丹耀大厦,丹枫控股已经撤出其在内地的大部分地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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