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下称:方庄支行)申请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融资期限为壹年。
    二、同意公司为控股72%的子公司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两事项所涉及的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均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