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昨日刚刚对
燕京啤酒再融资项目进行环保核查公示,公司上周却已公告增发获发审委通过,而按照正常程序,环保部出具正式环保核查复函是再融资获得通过的必要条件。
昨日,环保部公布《关于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环保核查的范围为燕京啤酒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涉及重污染行业的共31家企业,这其中的16家企业即燕京啤酒此次增发将获资金的投资方向。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保部对再融资项目环保情况进行核查之后,需将核定结果在其网站上公示10天,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及建议,以函件形式报送证监会。据环保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燕京啤酒环保核查已初步通过,公示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投诉,要对其进行处理,最终才向相关部门出具正式的复函。
而事实上,7月2日,燕京啤酒公告称发审委将于当天对公司此次增发的申请进行审核。7月3日,公司即披露,此次增发获得有条件通过。
很明显,燕京啤酒“绕过”了环保部:公示期都还没有开始,它的增发已经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核。环保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燕京啤酒此次增发所涉及的项目在环保部的核查范围内,未经环保部出具复函,燕京啤酒的增发是不可以通过的,如情况属实,这肯定存在问题,我们要上报此事。”
燕京啤酒有关人士称,在证监会审核通过燕京啤酒增发之时,环保部其实已经通过了增发项目的初步环保核查,只是还没有公示。但对于只有经过公示,环保部才会出具正式复函认定环保过关这一关键程序,该人士未予置评。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是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那么,燕京啤酒个案究竟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目前还不得而知。
作者:徐崭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