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今后,电网输电线路路径选择,应尽量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和设施维护困难地区。跨越大江大河、湖泊、海域和重要运输通道的电网工程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是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起草的《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这份《意见》。
《意见》指出,在雨雪冰冻、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易发区建设电力工程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按要求,电力企业将对现有电网设施开展抗灾能力复核,对不满足《意见》要求的,发展改革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
《意见》共29条,从电力系统规划布局、标准规范、设计与新技术应用、灾害防范和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入手,做出了具体规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期将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以切实提高我国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意见》引入了重点设防和差异化设计等全新的电力安全理念。为兼顾电网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意见》提出了避开原则和差异设计的理念。电网输电线路路径选择,应尽量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和设施维护困难地区。跨越大江大河、湖泊、海域和重要运输通道的电网工程将受到严格限制。对于重要电厂的送出工程、重要用户的配电线路和骨干网架以及只能位于自然灾害易发区、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和设施维护困难地区的局部线路,要采用不同于普通线路的标准进行差异化设计,提高设防标准,还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因供电中断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另外,《意见》提出要鼓励加快抵御自然灾害技术的研究,加强新型防冰雪、防污闪涂料和新型导地线、绝缘材料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同时为提高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抗灾能力,《意见》在杆塔、金具等电网设施设计和合理匹配元器件强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以提高电网设施防强风、防冰冻、抗震减振等抗灾能力。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