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发行600万张的奥运纪念钞“一钞难求”,并导致持续的热炒与争议。就在上周央行刚就增发的传言予以否认之时,南京市民黄乃海一纸诉状将央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央行采取公平方式,向海内外增发纪念钞。
原告:若增发就撤诉
提起诉讼的老人是68岁的黄乃海。“今年北京奥运会是举国同庆的一件大事,1957年我在金陵中学读书时就是运动员,因此对奥运会一直很神往。央行发行流通奥运纪念钞的消息公布后,我非常兴奋,排了10多个小时的队,最后像大多数人一样空手而归。”黄乃海越说越愤怒,他说自己是为广大老百姓打这场公益“行政诉讼”官司的,他不要求央行对他个人作出任何赔偿,只要求央行增发奥运纪念钞。
“内地13亿人才600万张,香港700多万人口发行了400万张。网上很多网民呼吁央行增发奥运钞,但被否认。我只好通过法律渠道要求央行增发奥运钞了。如果央行真的增发,那我就撤诉,如果央行不应诉,我就给温总理写封信呼吁!”
他还建议:“如果央行增发奥运流通纪念钞,面值可以是50元的,可以在全球发行,而不是只针对国人发行,因为北京奥运会不仅仅是中国人的奥运会,而是全世界人民的。”
律师:代表广大群众讨说法
黄乃海的代理律师崔律师向记者特别强调:“这是一个公益性案件,是为广大关心奥运的群众向央行讨一个说法。”他说,央行这次发行奥运纪念钞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少,二是程序不公平。
在诉讼书中,他们的诉讼理由是“央行作为国家机关拥有发行奥运纪念钞的行政职能,但是行使这一职能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相统一。这次发行奥运纪念钞虽然坚持了合法性原则,但是并不符合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央行只是少量发行了奥运纪念钞,只有极少数人兑换到了奥运纪念钞,这说明央行决定发行奥运纪念钞时,没有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迫切需求。而且因奥运纪念钞供需比例严重失衡而造成各地出现‘抢兑风潮’,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银行营业秩序,表现出央行行使行政职权时没有对相关重要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央行只发行600万张奥运纪念钞的行为合法不合理,是典型的没有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导致的行政行为失当的表现,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理原则。”
崔律师说,希望通过此次公益诉讼令央行重视广大群体的呼声,提高公众对这种现象的关注和维权意识。
教授: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认为,央行的确存在过错,一是奥运纪念钞作为可流通货币,公民有平等获得的权利,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得到了;二是央行的行为客观上使得纪念钞成为了商品,而法律规定“人民币是禁止买卖的”。但如果黄乃海起诉针对的是央行发行600万张奥运纪念钞这个决定,法院很可能不受理。该教授同时表示,作为公益性诉讼,不论输赢,若央行今后作出类似行政行为时有所改进,诉讼就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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