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9日表示,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粤港两地将推出25项深化两地经济合作的措施,新措施可以加快粤港两地经贸融合,促进两地经贸的长远发展。
2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并推出25项深化粤港两地经济合作的措施,当中17项将在“安排”的框架下落实。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签约仪式后表示,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17项措施,占“安排”补充协议五所有措施的一半,相信这些措施将为促进粤港两地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积极重要的推进作用。
曾荫权表示,一直以来,粤港双方通过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设立深化“安排”实施及其他服务业合作的专责小组,共同推进“安排”在广东省的有效落实及两地服务业的合作。8月5日举行的第十一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将进一步推动补充协议五及深化粤港服务业合作的措施尽快顺利落实。
根据新签署的协议,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经贸合作,香港和广东省政府将在广东省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化利措施,涵盖的服务领域包括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及牙医、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教育、海运、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其中17项纳入为“安排”下的开放措施。其他先行先试措施涵盖教育和旅游。
教育方面,广东获委托审批香港机构在广东设立香港人士子弟学校。此外,教育部会与广东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审批粤港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旅游方面,“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获内地授权的香港旅游企业先以深圳为试点,为在深圳暂住一年以上的非广东籍居民组织开展迪士尼定点团队旅游。另外,也会支持广东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优先推动粤港旅游合作。
在此前签署的“安排”及其4个补充协议中,已经在社会服务、会展、旅游、文艺和食品5个领域内采取了7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加上此次“安排”补充协议五的措施,内地在“安排”框架下共在14个领域采取了24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
香港是广东省最大的贸易伙伴,2007年两地的贸易额超过1300亿美元。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