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下称《图集》)显示,零金融机构乡镇数进一步减少,截至2007年末为2868个,比上年减少434个。
去年6月28日,银监会首次发布《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当时,全国仍有3302个乡镇未设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0%以上。
《图集》显示,农民人均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金融服务人员有所提高,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提高,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54个,略高于上年的1.26个,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服务人员15.89人,比上年增加3.41人。
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来,已经成立了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07年末,青海、湖北、吉林、四川、甘肃和内蒙古等首批试点的6个省(区)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设立了3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贷款公司4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31亿元,贷款余额2.26亿元,有219家农村小企业和5483户农户获得贷款。
但《图集》也反映出,城乡金融资源二元化和金融区域配置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有8901个乡镇各只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零金融机构乡镇仍有2868个;而且农户贷款提供者十分集中,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数占全国获得贷款农户的比例高达98.7%。
此外,城乡人均贷款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人均贷款额在7700元左右,而城市的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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