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获悉,为鼓励、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给省内众多拟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实惠。同时,湖南省财政从2008年至2010年,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用作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列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有望当年上市的企业的前期费用垫付,对每家企业的支持上限为100万元。
据了解,《意见》就支持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作出了具体安排,包括可按国家金融政策优先安排贷款等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企业名称等相关登记事项的变更,只收取变更登记费,其中土地资产处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依法补齐产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所涉及的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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