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逾期未还款而遭起诉,经法院裁定,珠江控股(000505)将偿还借款本金1.3亿元和相应利息,以及相关诉讼费用。
据了解,珠江控股曾于2007年3月15日向重庆普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借款1.3亿元,期限半年,借款利率为每年6.804%。
2008年6月5日,重庆中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珠江控股在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重庆普天借款本金1.3亿元,并从2007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6.804%计付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本金为止。同时,该案件受理费69.7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70.2万元,亦由珠江控股负担。
对于重庆中院上述判决,珠江控股于今年7月4日递交了《民事上诉状》拟提起上诉,并于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自动撤回了上诉。公司称,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