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晓?)昨日,沉寂多时的“达娃”之争再现新进展,娃哈哈最终被判决允许将“娃哈哈”商标抱回家。至此,达能娃哈哈双方围绕“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长达一年多的争议尘埃落定。但达能显然不能接受此结果,昨日达能声明,已收到裁定书,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表示,娃哈哈已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了达能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于去年12月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所做出的裁决的申请。
自去年12月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定“娃哈哈”商标转让不成立,达能提出上诉后,杭州中院于今年7月中上旬两次召开听证会,分别听取了双方的理由,并于今年7月30日做出了裁定,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该裁定为终局裁定,不得上诉。
达能认为,该公司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要理由是,该裁决存在故意和恶意颠倒是非、曲解以及错误适用法律等情形,属于完全无视事实和法律的裁决。因此,要求对于这个裁决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仲裁程序合法性的程序性审查,及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与合法性的实体性审查。
达能昨日还强调,无论如何,娃哈哈在“合资协议”项下的商标出资合同义务至今仍未履行。另外,根据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与娃哈哈于1999年独家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任何其他公司、包括杭州娃哈哈,均无权使用相关的“娃哈哈”商标。而娃哈哈及大量非合资公司已经且仍在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这是严重的违约和侵权行为。达能表示,“期待斯德哥尔摩仲裁庭就该违反‘合资协议’的行为做出裁定”。
“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一直是这次“达娃”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以往的多起诉讼中,达能均以失利告终,而此次随着杭州中院的最终裁定,天平的砝码再次向娃哈哈倾斜。对此,有分析认为,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结果将是双方最终的决胜战役。此前,双方则均表示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会对己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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