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引人注目的“达娃之争”有了重大进展,娃哈哈集团昨晚发布声明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达能方面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2月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所作裁决的申请。这意味着杭州仲裁委员会终审认定的娃哈哈商标归属最终有效,即“娃哈哈”商标被确认归属娃哈哈集团。
据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介绍,娃哈哈方面前天收到了杭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杭州中院于今年7月两次召开听证会,分别听取了娃哈哈和达能双方的理由,并于7月30日作出裁定,驳回达能的诉讼请求。这一裁定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是“达娃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1996年2月29日,杭州娃哈哈公司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达娃合资公司,但当时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为此,双方协商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替代原来的《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许可给达娃合资公司使用,双方对此也从无异议。
但在2006年,所谓的“阴阳”合同曝光后,引发了后续一系列争议。达能方面提出,1996年的《转让协议》并未终止,要求将“娃哈哈”商标继续转让给合资公司。为此,娃哈哈集团在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仲裁委于2007年12月作出裁决,确认《转让协议》已于1999年12月终止。这一仲裁结果意味着“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达能对这一仲裁结果不服,并于今年6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一裁决。
京华时报
达能拟就娃哈哈商标发起申诉
本报讯(记者 梁龄 实习生 郑草元)看似尘埃落定的“娃哈哈”商标纠纷案,又起波澜。昨日,达能集团就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达能方面关于娃哈哈商标要求发表声明称,将向更高级别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针对杭州娃哈哈集团发布的消息,昨日,达能发表声明称,将依法向更高级别中国司法机关提起申诉。此前,杭州仲裁庭仲裁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达能不服裁决,就此向杭州中院提起了诉讼。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达能关于撤销娃哈哈商标仲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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