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货币政策、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等一系列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的抑制,目前的房价已超出了人们的消费能力等,在一些城市不论是成交量还是房价,都已出现下降趋势。此时简单地说“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终结”是不负责任也是不准确的。
不可否认,从一些统计数字看,一些城市商品房的成交量和房价都在呈现出下降势头。但从总体上看,房价还在不断上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2月份为10.9%,3月份10.7%,4月份为10.1%,5月份为9.2%,6月份为8.2%。由此可看出目前房价确有下降趋势,但没有动摇房地产暴利的基础,暴利依然客观存在。
有没有暴利,还需看目前的房价是不是远远超出其实际价值和人们的消费能力。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就是,目前的房价经过多年暴涨后已远离其基本价值,远超人们的消费能力。房价是否合理、是否能为消费者所接受,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计算模式,就是要看房价收入比究竟是多少。按照国际惯例,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据调查,我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等城市的比率都超过了10。房价收入比过高的背后,一定程度上也揭示着房地产暴利的存在。
从整体情况看,房价依然处于高位,房价依然超出其实际价值和人们的消费能力,房地产暴利的基础并没有动摇。因此,现在说“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终结”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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