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高菲) 昨日,吉林敖东(000623)发布公告称,广发证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自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吉林敖东股份。吉林敖东于2005年8月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股份于2008年8月4日承诺到期可上市流通。
值得注意的是,二者相互持股,吉林敖东持有广发证券5.43亿股(占总股本27.14%),为其第二大股东,只比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少0.16%。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广发证券与吉林敖东相互持股,是典型的利益同盟,因此,即使广发持有的股份锁定期结束,这些股份也不会被减持。更为重要的是,从广发证券处于上市敏感期、全流通时代存在被并购风险的角度考虑,广发也不会去减持敖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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