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进大出的资金进来减少,长期投资资金更放心地来。”对于日前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首次提出国际收支应急保障机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作出如上评价。
新条例新增内容中最突出的一条是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机制。新条例“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称,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对此已有涉及,新条例对相关规定作了明确,此举措符合国际惯例。
一举多得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建立这样一个应急保障机制对于防止资金大进大出和抵御外部冲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高速增长,“热钱”谜题热度不减,由此引发市场和学界对投机性资金可能大规模撤出的担忧。在汤敏看来,新条例提出建立这样一个应急机制至少有三点好处:第一,一旦面临外部资金冲击或资金大进大出,可减少本国金融和经济波动;第二,能够事先改变投机性资金的预期,令“热钱”“干脆就不进来了”;第三,可使长期投资资金更具信心,如果经济发生大的波动,这些资金也会吃亏,有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它们会更放心地来投资。
曾有监管人士和研究人员呼吁构建异常资金跨境突发流动预警应急机制。丁志杰在一篇论文中提出,发展中
国家资本账户自由化的国际规则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多样性,纪律约束和灵活弹性并重,要借鉴其他领域的国际规则,并考虑国际资本交易的特性。
“先把事情讲清楚”
“流入如抽丝,流出如山倒。”汤敏如此描述当今国际资金流动的进退之势。汤敏介绍,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前,外资流入前后大约持续了七八年,而其流出却只用了一年左右。七八年流入约5000亿美元,一年撤离规模却高达8000亿美元,其中不仅外国资金,也包括部分东南亚国家的本国资金。
当时不少东南亚国家通过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利率和本币贬值等方式来抑制资金大量撤离,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马来西亚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断然采取措施,宣布外资不可自由流出,其货币币值得以稳定。
“我们现在不同,现在提前把这个事情讲清楚。”汤敏说。
上述监管部门人士告诉本报,包括最近次贷危机在内的一些时期,有些国家在本国金融形势动荡时采取过一些临时限制措施,首先也要寻求法律基础,即立法在先。
“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各国汇率机制不一样,特点也不一样,对中国来说还需要制定很多细节。”汤敏说。
充分的信息对于确定应急机制的启动时机和保证措施的有效实施非常重要。汤敏说,一个易观察的指标是一国的外汇储备的变化,如果短时间内迅速减少,可能意味着需要启动应急机制。除此之外,还需更详细和准确的统计资料和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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