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钱全部取之于民,也应用之于民。当政府财政达到一定程度,超出了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范围时,还富于民就成为人性化政府的首要考虑和理性选择。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首先提出了“向社会分红”理论,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除了将一部分用于对企业的再投资等支出,可将另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并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实际利益。
当前,我国CPI高速增长,货币购买力不断缩水,民众生活压力增大,而财政收入却逆势飞涨。经济学家陈志武曾算过一笔账,2007年中国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相比之下,美国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量为8.4万亿美元,2.4万亿美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相当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4。这说明,我国政府“还富于民”的时机已经成熟,其最佳路径莫过于给民众派发补贴来增加居民收入,或通过降低税收来减轻群众负担,或加大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事业投入的力度,推行免费公共产品如“免费公交”之类,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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