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今日公布董事会公告称,截至2008年8月9日,新加坡航空公司(新航)及淡马锡控股全资子公司联德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Lentor Investments Pte.Ltd.(淡马锡)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投资者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获满足,根据有关条款,该协议将自动终止。
据此前有关媒体报道,新加坡航空公司有关人士曾经表示:“目前我们仍在与东航接触,我们目前的对话更偏重于商业合作,比如说代码共享和销售等方面。东航也表示希望能在奥运后重启谈判。我们期待能在这方面得到更多的讯息。” 该人士表示,“我们不会在去年框架协议里所约定的3.8港元的基础上加价,但是我们依然尊重东航股东在今年1月股东大会所表达的意见。我们和东航不是短期交易的关系,而是长期的投资和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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