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8月14日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昨日公布的《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官方解读。
只涉及51个县市区
据发改委介绍,此次列入规划的51个县(市、区)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研究提供的《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确定的,对于其他灾区的恢复重建,将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家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扶贫开发等措施给予支持。
3年内完成主要任务
发改委表示,规划中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在这个基础之上,再继续努力奋斗,使灾区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幸福生活。
正加紧论证异地重建问题
发改委还介绍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规划将51个县城(城区)分为重点扩大规模重建、适度扩大规模重建、原地调整功能重建、原地缩减规模重建和异地新建五种类型。其中,受到极重破坏、无法就地恢复重建的个别县城需要异地新建。
同时,发改委还特别强调,异地新建县城的选址是百年大计,必须十分慎重,必须综合考虑当地地质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和民众意愿等各方面因素,这些都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当地政府正在会同有关方面集中力量加紧研究论证,听取意见,一旦确定将纳入规划。
1万亿资金多方筹措
据发改委介绍,此次重建资金总需求约1万亿元,资金总需求是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包括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等方面恢复重建任务测算出来的。
发改委表示,这1万亿元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中央财政资金只占其中一部分,主要发挥引导作用,大部分要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包括地方财政、对口支援、社会募集、资本市场融资、国内银行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以及其他等多种渠道筹措,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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