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昨日,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认定,殷国元在旧城改造项目中,为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弟陈良军等违规批地两幅,造成土地出让金及收益损失4600余万元,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私藏弹药四项罪名成立。
殷国元受贿主要是利用上海在土地政策上的漏洞。根据上海先前的旧城改造项目政策,对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开发商只需承担拆迁成本,免缴土地出让金。而这个规定,其实是与相应的国家规定冲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原居民必须在项目完成后,原地安置,以此作为免除土地出让金的条件。但上海市政府对国家政策进行变通,推行“货币化安置”,将市中心区域的居民,强行推向离开市中心较远,地价低廉的区域,随“原地安置”捆绑的“免除土地出让金”,与货币安置之间的价差,遂成开发商的红利。2002年12月,殷国元受陈良军请托,违规确认宝山区高境镇梁印地块符合旧城改造条件,最终致使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3441万余元。据一审判决书,2002年9月,殷国元还接受商人卢勇请托,促成宝山区高境镇苋果101亩的地块出让;并违规确认地块为旧城改造性质,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2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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