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5日电(记者勿日汗)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内蒙古已累计关停或改造小火电机组107.8万千瓦,完成“十一五”期间关停137.5万千瓦目标的78.4%。
2007年和2008年前七个月,内蒙古分别关停或改造103.8万千瓦和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通过关停小机组与新建大机组两种措施的结合,火电平均单机规模由2006年底的9.3万千瓦提高到2007年底的12万千瓦。经初步测算,关停107.8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以大代小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节煤50万吨,节水2000万吨。
据介绍,2008年,内蒙古计划完成13台、容量共计42.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关停任务。以上机组按计划关停后,将提前两年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十一五”期间关停责任书中规定的137.5万千瓦的任务。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关停或改造的这些小火电机组中,所有机组都是燃煤机组,平均单机容量1.8万千瓦。中央直属企业华能集团共关停101.35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94%。地方和民营企业关停6.45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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