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与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宣布专门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环保引导资金和太湖治理等专项资金,用于减排项目的贴息补助,每年超过30亿元。
来自于江苏省政府19日的消息说,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11个建立了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并拟在现有省节能监测中心基础上组建省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千家和百家企业动态跟踪机制,全面实施节能监测,同时为政府推动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据介绍,江苏省还开展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制订出台COD和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价格,在此基础上的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在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分别展开。(新民网 实习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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