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银行挺进村镇_需破资金规模“紧箍咒”
盈利核心在于保持清晰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成为继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后,又一类挺进村镇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
8月18日,由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作为主发起人的两家村镇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北省同时挂牌,迈出了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第一步。
由于农业、农村经济具有弱质性的特征,农村金融一直被认为是成本高、利润率低、风险大的领域。然而,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贫困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晓山看来,几年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小商业银行在农村拓展的经验证明,农村小额贷款的利润率相当高。“不是没人贷款,而是钱不够贷。”
但近些年,在集约化发展和商业化改革过程中,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大量裁撤县域机构网点。以服务“三农”为主要任务的农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受体制机制影响,也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
赤峰市农行副行长兼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董事长赵令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设立村镇银行,弥补了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空白。
背靠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的“大树”,村镇银行在品牌、技术、产品乃至培训方面自是“好乘凉”。但能否实现涉农业务的良性发展,还要看这对母子银行如何突破资金规模小的“紧箍咒”,并保持清晰的多元化股权投资结构。
目前,资金来源不足已成为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四川某村镇银行行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村镇银行可以运作的中间业务极其有限,只能依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维持经营。但是,农户对村镇银行认知度较低,存款业务开展不易。不能跨区域发展的政策规定,也使村镇银行的传统业务难以形成规模。尽管其风险控制出色,但在缴纳税费及支出各项成本后,该银行仍一度出现亏损,直到今年上半年才实现少许盈余。
北京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副教授王曙光认为,大型商业银行的进入可以帮助村镇银行获取当地村民和企业的信任,进而增加存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关键还要靠村镇银行自身的努力。”
他指出,要调动当地的储蓄,村镇银行应加强同农村基层组织、中小企业以及农户等农村微观主体的业务联系。同时,开发出更适合农民的金融产品,如通过小额信贷产品、小额保险产品、代理业务、资产负债业务等吸引农民。
农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指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特殊意义在于,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能够实现有效的内部制约和风险控制。
据了解,农行作为克旗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股份占到51%,其余49%的股份由当地6家企业法人共同持有。除农行外,单个股东出资比例不超过10%。
“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经营良好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王曙光表示,坚持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既是构建合理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也是村镇银行实现盈利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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