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欣)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昨天在浦东新区率先启动(昨天本报一版曾作报道)。我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的局面从此打破。
据了解,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外汇局批准,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兑换等。
这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
■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的业务。
■ 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机构,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挂牌交易汇价。
■ 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须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外汇局实行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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