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九月一日电(记者沈殿成)辽宁今日出台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的有关措施,力求通过新的经济政策,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抑制“黑色GDP”。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称,以此为标志,辽宁污染减排进入到了用综合手段搞治理的新阶段。
按今日推出的绿色信贷措施,对减排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没有很好完成减排任务或违法排污的企业,严格信贷控制。
在今日举行的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门发布了第一期《绿色信贷专供信息》,分为鼓励、预警和限制三类企业,并分别公布了企业名单。
鼓励类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减排工程成效显著的企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成绩突出的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先进企业。
预警类的是: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减排工程严重滞后的企业;排污费欠交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逾期半年以上未消除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
限制类的是: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企业;县以上政府下令关停的企业;违反环评法擅自建设或生产的企业;造成重特大环境损害,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企业。
杨哲称,实施绿色信贷,就是扭转“COD软、GDP硬”的错误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先污染,后治理”、“光坐车,不买票”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