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方益波 胡一敏 发自宁波
宁波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天一证券以“保本付息”为诱饵,在6年多时间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8亿元。
天一证券前身为宁波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2000年以前,宁波证券有限公司便开展以“保本付息”为形式的委托理财业务。2001年正式变更为天一证券后,公司原有的资产委托业务和业务政策被延续下来,并进一步扩大了委托理财业务规模,还向客户承诺最高收益率上升至10%。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投资者。宁波证券和天一证券利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投资,转而将这笔钱投入股市,再用炒股获益的钱去支付高额利率。
2002年,中国股市逐步走入熊市,天一证券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2004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又加大了对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致使天一证券理财金额逐步压缩。为了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天一证券开始在账外开展三方监管业务。在双方进行委托理财的同时,由第三方介入充当监管人的角色,这让许多投资者吃了“定心丸”。但据检察院调查,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天一证券的关联公司或者其他营业部。同时,公司仍不断吸收公众存款,用以支付先前客户的利率。2006年7月,天一证券终于不堪重负,被中国证监会以“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为由行政清理。同时,公安机关对天一证券事件立案。
检察院称,6年间,天一证券用“保本付息”为诱饵向公众非法吸取存款。很多人因自身存款不多,就鼓动亲戚朋友将钱投到自己名下,成为“拖拉机户”。按规定,“保本付息”这一业务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例如银行、邮政储蓄、信用合作社等,证券公司无权向客户作出这一承诺。
从2000年到2006年7月间,宁波证券公司、天一证券与省内外573名个人、73家机构共签订合同1056份,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1516亿元。其中,通过委托理财吸收30.6767亿元,通过三方监管吸收7.4749亿元。
检察院认为,天一证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明知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委托理财和三方监管业务为名,采取保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38.1516亿元,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5名被告属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直接负责人员,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