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并对结汇所得人民币的运用作出具体规定。
分析人士认为,外汇资本金违规结汇是资本项下热钱非法流入的渠道之一,通知将对热钱进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按照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办理验资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
或有助国内股市和楼市稳定
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通知要求,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分析人士指出,对结汇人民币资金用途作出规定并进行检查,有助于国内股市和楼市价格的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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