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不乏新鲜话题和词汇的网络最近又出现了一个流行词??“山寨”,这个源于广东话,因“山寨手机”而为人广知的词语现如今成为一切模仿、翻版、仿真的代名词,“山寨产品”在横扫数码界之后,开始向广告代言界进攻,在“山寨版”周华健、“山寨版”周杰伦之后,又将出现“山寨版”刘翔,“山寨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新闻现象 “周哥哥” “雷”倒网友一片 网上现在流行一个山寨版的周杰伦代言广告。在这个被戏称为“周杰伦加恒源祥”的广告里,一开头就是几个小女生问“周哥哥,学技术哪所学校好?”一个貌似周杰伦的青年则以非常“正宗”的周杰伦语调和动作来回答:“奔幸福大道,到某某技工学校。
”这个答话以类似“羊羊羊”的方式被重复了多遍。
以“周杰伦”形象做广告的远不止这一个技工学校,在某不知名品牌的MP4外包装上,也印有“周杰伦”的大照片,山寨版的周杰伦代言领域还包括手机,而此前山寨版的周华健也曾引起过轰动。最近坊间传言说,东北一位主播因为长得比较像刘翔,已经接拍了一部广告,广告中这位“刘翔”将在栏前推销产品,该广告很快就将面世。
这些广告在网上引起了非常大的关注,很多网友都在论坛里讨论,一时之间,“山寨”成为最时髦的网络词汇。
山寨明星渐成气候 这些长相酷似明星的人被网友戏称为“山寨明星”,他们都是因为参加各种模仿秀节目而被人熟知的。比如“山寨周杰伦”本名叫做周展翅,他还曾经参加了周杰伦参演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首映式,连周杰伦在见到周展翅时都惊讶地说:“真的太像了,我都想叫他声弟弟。”
由于有“正版”的肯定,周展翅成了最红的“山寨明星”,在他代言该技校广告引起广泛关注后,7月份,周展翅在自己的博客中记录了拍摄该广告的过程,还透露说由于拍摄代言广告自己也成了该校的名誉校长,受到巨星一般的待遇,学校领导更以林肯车接送陪同,令他受宠若惊。
而“山寨刘翔”只是做了几个跨栏动作,就可以得到2000元的回报。这样的经历也不可避免地鼓励了更多“山寨明星”的出现,同时也催生了一批“山寨公司”。这些公司专门提供模仿明星业务的广告,由于很多“山寨明星”长相酷似明星,又刻意进行模仿,很多消费者都无法分辨,这给他们代言的产品带来了相当好的效果,因此,“山寨广告”也开始逐渐有发展壮大的趋势。
名词解释 “山寨”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原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地盘,有着不被官方管辖的意味。如今,这个词被用于那些数码产品的生产模式上。
“山寨产品”是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以极低的成本快速模仿成名品牌的外观或功能,涉及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不同领域。
“山寨” 一词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那些通过模仿大众知晓度较高的品牌,从而达到销售目的的商品,都被引申为山寨产品。那些通过模仿公众人物、影视明星、体育明星从事某种产品的形象代言人的人,被称之为“山寨明星”。
七嘴八舌 网友戏称“被雷得外焦里嫩” 在网上的评论中,相当多的网友对这些“山寨明星”抱有不友好的态度,对他们的行为最多的就是调侃和嘲讽,其中被人引用最多的评论就充满了幽默精神:“被雷得外焦里嫩。”有的网友开玩笑说:“不就是叫声周哥哥嘛,何必对人家喊打喊杀的,就当克隆技术发展了不好吗?”
但也有网友不仅气愤,而且很较真。这些网友不仅批评说“这些山寨产品质量很差的,这样误导消费者,确实让人很气愤”,还发出了“网络通缉令”,启动了“人肉搜索”,一定要将这些“山寨明星”的真实身份曝光。在网友的踊跃参与和举报下,山寨版的周杰伦、周华健、刘翔、F4纷纷“现出原形”。
山寨明星为何蓬勃发展 即便网友将这些“山寨明星”的真实身份一一揭底,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的“市场价值”。照样有商家为了节约广告开支,让这些人梳起与明星一样的发型,做出一样的表情,模仿一样的声调,为他们的产品或企业做广告。而这些产品在做了类似广告之后,在市场上也确实取得了比之前更好的收益。
据称,周杰伦的团队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并表示不排除会告上法庭,但这些都不能阻止“山寨明星”的蓬勃发展:使用“山寨明星”的企业多数并没有太大名气,而一旦与正版明星发生了诉讼,对他们来说反而提高了知名度,正达到了他们的广告目的。
是草根精神还是假冒伪劣? 一定程度上,“山寨明星”的出现在普通网友尤其是青年网友中普及和强化了“山寨”概念,使这个原来只在业内人士和少数人中间流行的概念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它使更多人开始关注“山寨现象”,但也激发了关于“山寨现象”的争论。
其实,在很多崇尚“山寨”精神的人看来,所谓的“山寨明星”是对“山寨”的误读。一位网友很痛心地发帖:“山寨代表的是我们的草根精神,代表的是我们对大公司垄断和霸权的挑战,代表的是机动灵活,而不是假冒伪劣,这些靠着一张类似明星脸骗钱的人不配叫山寨。”
但也有人反驳说,所谓的“山寨”就是假冒伪劣,“再逼真的模仿也是抄袭,再相似的李鬼也是鬼,山寨代表不了创新,正常健康的市场经济必须在规则下竞争,不能允许山寨横行!”
某媒体则针锋相对地表示:“保卫山寨,保卫的是一种日渐丧失的自由精神,这种丧失,有的时候是自我的放弃,有的时候是霸权的结果。”
法律之争 山寨明星是否侵权 那么,“山寨”究竟是否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呢?
有网友指出,这些厂家在产品标识、宣传口号等方面误导消费者,还请人假冒明星,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不过,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些乡镇企业花了最少的钱却达到了最好的宣传效果,这种广告本身就是成功的营销案例,而且,他们只是打了“擦边球”,并没有真正打出明星的名字,从商业角度来讲,无可非议。
有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山寨明星拥有自己的肖像及姓名,代言产品并不违法,也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当然,如果山寨明星明知代言的产品涉嫌违法或侵权而继续代言,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欺诈。
专家分析 虽不侵犯肖像权 但构成商业欺诈 为了更好地分析“山寨明星”现象,记者专门采访了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于云斌律师。
于云斌律师分析说,“山寨明星”是以其外在体貌形象特征与某一公众人物或明星相似,使人在通常条件下难以与该明星区分,以致误认为就是该明星。“山寨明星”实质就是与真实明星外貌特征及动作特点相似的人。根据肖像权的法律含义,“山寨明星”的肖像权是独立的、天生的,肖像权利人有使用、处分其肖像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山寨明星”对某产品作为形象代言人,构不成对他人的肖像侵权。
虽然不构成肖像侵权,但于律师认为这并不代表这些“山寨明星”就能钻法律的“空子”。
他认为,法律的功能就是要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山寨产品”、“山寨明星”、“山寨明星代言人”等,当进入社会并影响正常的消费和交易,就需要法律对此进行规范。由于现在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无判例予以示范,只能从现行的法律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于云斌律师分析说,“山寨明星”,是基于自己的外在体貌形象特征与某一公众人物或明星相似的特点,为了某种经济利益而模仿明星从事某产品的代言人,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对消费者的商业欺诈。
比如,故意模仿刘翔的人,明明从未从事过跨栏运动,却故意穿上与刘翔相似的运动服,并且是在栏前,做着与刘翔相似的动作,来宣传某一产品,其目的就是让人们误认为该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是刘翔,利用刘翔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推销其产品。
这种行为,对竞争产品的生产销售商来说,凭借真实的明星对公众的影响而搞假冒“明星”来宣传,其资金投入与正常的明星代言的严重失衡,属于不正当竞争。
对竞争广告商来说,“山寨明星”所模仿竞争广告的创意,有侵犯著作权的嫌疑。
而对消费者来说,他们则存在故意借公众人物的影响误导或欺诈行为,是民法所禁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记者 周明杰)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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