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市场曾就外资参股国内金融企业的股权比例上限事宜议论纷纷。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近日在某杂志上撰文指出,对外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股权的比例不应进一步放开,以保持国家对重点国有金融企业的绝对控制力。
据相关规定,目前单一银行的外资持股占比不得超过25%,单个外资持有内地银行股权比例不得超过20%。
金融开放存在不对等
在这篇题为 《金融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文章中,蒋超良指出,中资金融机构的“走出去”远比“引进外资”要困难得多。
他称,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都有严格的控制。比如,与新加坡的政府投资公司淡马锡大量入股中国银行业相比,中国的银行在新加坡至今没有领到完整的银行执照。根据新加坡银行法规,如果一个银行的控制权在外国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手中,新加坡政府就不会批准这个银行在新加坡开展银行业务。
与此类似,虽然英国的汇丰等金融机构大量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并在中国内地广泛设立分支机构,但交行、建行在伦敦设代表处十多年,英国监管当局一直以母国监管不力为借口不允许在其境内设立分行。德国监管部门要求外资银行在该国分行的管理层中必须有一名德国人,这名德国人具有业务签字权,有向监管部门直接报告权。
蒋超良称,考虑到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外资进入都实行严格的监管政策,我国今后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方面也应该更加严格。
须绝对控制重点国有金融企业
蒋超良指出,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坚持本国对金融资产及金融资源的主导权和控制权。
他举例说,截至2007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利用外资余额为823.2亿美元,其中,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220.7亿美元。外资金融机构还通过分支机构的设立,与国内金融企业展开直接竞争,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
他称,目前,汇丰银行在内地有53家分支机构,花旗集团有23家,东亚银行有40家,渣打银行38家,外资金融机构的资产由2003年的4159亿元快速增长到2007年末的12525亿元,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2003年的1.5%上升至2007年末的2.4%。这对我国如何保障金融业安全与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从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角度考虑,必须保持国家对重点国有金融企业的绝对控制力,今后对外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股权的比例不应进一步放宽,需要把握好开放与安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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