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爆发是一件迟早的事,是必然的,只是在哪一天引爆而已”
三聚氰胺对于奶制品行业从业人士与食品安全专家也许是一个新名词,但向原料牛奶中掺入用以提高蛋白质检测指标的物质,却不是一件新鲜事。
2007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牛奶掺假揭秘”,披露陕西杨凌科利奶畜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生鲜牛乳收购站,在乳业公司拉奶的车到来之前,为增加分量多卖钱,往奶罐里注水。
之后,为了达到乳品企业收奶的标准,奶站将蛋白、脂肪等掺入已经注过水的牛奶中。
在节目的开头导语中,有着这样的表述:“专家表示,如果原料奶在源头上就已经掺假,那么乳品企业就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奶产品。而乳品企业逐一对各项指标进行详细检查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牛奶掺假已经不是个别行为。如何在奶源上把掺假牛奶控制住已经是当务之急。”
此前,2007年1月4日,《南方周末》以《可怕的牛奶》为题报道了“一个奶站老板与行业潜规则的斗争”。
为解答“三鹿奶粉事件”的致因、影响与应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研究员陈君石,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于安。
三聚氰胺是非法添加的有害物质 《瞭望》:以前你听说过三聚氰胺这种化学品吗?
王丁棉:我没有听说过,以前据我所知掺入牛奶的有甘氨酸、水解蛋白、蛋白粉。我推测三聚氰胺应该是去年年初开始被使用而掺入牛奶当中的。现在分析,尿素流行了多年,但也已被查了多年,所以只好改用别的。尿素经高温可以直接生产出三聚氰胺。奶农自己是不可能生产出三聚氰胺的,是有人加工出来,然后销售给奶农的。
陈君石:80年代掺牛尿,90年代掺尿酸、富含氮的物质,最后发展到三聚氰胺。不是一家两家,也不是全部。
《瞭望》:是谁在向牛奶里掺入以上这些东西?
王丁棉:目前中国对奶粉产品的常规检测项目只看一些指标——主要包括有细菌总数、总蛋白质含量、脂肪总量、抗生素残留等,对于蛋白质含量这一项则要求达到2.9%以上。
有些品种的奶牛,所产的奶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2.9%以上的蛋白质标准,在饲养过程中,又很难加以提高;有的牛每年产奶达到八九吨,如此高产也往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蛋白质标准;有些农民、奶贩子往原奶里加水,稀释的奶不符合国家标准,只有人工添加“蛋白”,才能卖出牛奶;这里也不排除乳品制造企业为了控制成本而对低价产品“下料”。
根据以上情况,奶粉造成婴儿肾结石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
假如配方奶粉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乳清粉浓度过高,或者有抗生素残留,导致牛奶中的钠、氯、钾、钙等发生反应,就会形成结石。此外,蛋白质、钙含量偏高,在一定条件下,如婴儿体重偏小,喝水少等情况下,也会导致磷酸钙的形成,沉积在肾脏。所以只怀疑三聚氰胺导致结石,可能是不够准确和全面的。
《瞭望》:三聚氰胺是食品添加剂吗?
陈君石:三聚氰胺不是一种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在食品的加工生产过程当中有意地添加到食品当中,而且有一定工艺和功能方面的需要。比如色素,有意地把一些允许使用的色素添加到一些饮料里面,让饮料产生一种颜色,这个叫食品添加剂。
三聚氰胺是非法添加的一种有害物质,三聚氰胺是为了掩盖食品原料的质量缺陷,是非法地增加蛋白质,也就是说它掺假,这和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完全不一样。
《瞭望》:牛奶企业伊利引用相关信息称,以最严格的0~6月龄的婴幼儿作为保护对象,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低于15毫克/公斤就不会对身体造成安全危害。该公司认为,它生产的某批次产品三聚氰胺含量“低于安全标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你如何评价?
陈君石:在奶粉中发现三聚氰胺,是不合法的。奶粉里面查出任何含量的三聚氰胺都是非法的。但从科学角度来讲,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它如果要对健康实际造成危害,需要达到一定量的规模。
“每公斤奶粉含三聚氰胺少于15毫克”是这样一个含义——首先它不应该有。其次,假如有了的话,在15毫克/公斤以下,我认为在大部分的情况之下,对消费者包括婴幼儿在内造成的健康危害的风险是很小的。
但绝不能把每公斤奶粉的15毫克三聚氰胺作为一个合格不合格的判断。假如有些企业来作这样的解释,那是非常错误的。
《瞭望》:液态奶和奶粉存在一样的问题吗?三聚氰胺对成人有伤害吗?
陈君石: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不能说在三鹿奶粉这个事件发生以前,任何品牌的液态奶里面没有一点点三聚氰胺的污染问题。问题是出在原料奶,原料奶可以做奶粉,也可以做液态奶。
但是对于消费者健康的危害来讲是不一样的,这次发生的问题主要是婴幼儿(一岁左右),主要靠婴幼儿配方奶粉来提供全部的营养。假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含有三聚氰胺,而且含量比较高,肾脏有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液态奶基本上是年龄大一点的孩子或者是成年人喝的。他们并不依靠液态奶作为一天膳食的主要部分,即便是有同样的三聚氰胺污染含量,也不会因为吃进三聚氰胺就出问题,因为按公斤体重计,摄入的三聚氰胺的量要比婴儿少得多。
应急制度出现了问题 《瞭望》:“三鹿奶粉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最后演变为涉及广泛的行业问题和公共问题?
于安:其实,大家应该注意到,今年6月就有相关信息出现了。此次事件涉及质检、卫生、工商、农业几个系统。相对来说,卫生系统较好一些。质检系统的失灵程度最高,具体来讲是应急——报告系统的失灵,该报的没有报,这是基础系统的失灵。
以上仅仅是表层现象,其背后是应急制度上出现了问题。
2006年,行政机关自己建立了应急系统——危机预案体系,但这一体系没有法律加以规范,这种没有法律基础的应急体系,约束力低。
2007年11月,《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效,标志着以往应急预案体制向法制化方向进行改革。但就是在这种旧的应急体系向新的应急体系转变的过程当中,应急体制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这一应急事件发生了,造成该报不报的应急体系失灵的结果。事实上,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已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另外一点在于日常工作与应急工作混为一谈。在日常工作中放松管理,本来应由日常工作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最后转变为应急事件。事实上,是以应急事件的处理方式去解决日常事件。出现了日常与应急相混淆的状态,最后两种工作都受到了影响。
其二是监管系统出现问题。
食品安全其实一直是重点监督管理的对象,因为这一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基本民生,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健康和生命。
但现实是我们的食品监管制度正出于过渡时期,一方面《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正在进行尚未结束,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本身也在经历改革。中央一级的改革将原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卫生部,但在地方的机构改革还没有进行。酝酿良久的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还没有完成,过去长期积累的监管缺陷就以“三鹿奶粉事件”的形式全面爆发。
三鹿事件以后 《瞭望》: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婴儿奶粉都出了问题,大家还能选择吃什么呢?
陈君石:应该说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状况总体来讲是好的,而且一年比一年好。具体的标志就是我们国家总的食品合格率在15年以前只有50%到60%,而现在已经达到了90%左右,所以我们总体的食品安全是好的,是可以放心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不存在问题,我们现在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个是我们现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由于我们的经济发展还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我们有大量的农民分散地从事农业生产,提供我们所吃的鸡、鸭、鱼、肉、蛋、奶、水果、蔬菜……而这2亿多农户的知识水平、守法意识还有所欠缺,再加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在的市场经济来诱惑农民获利甚至于犯法。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接连不断地发生一些食品安全的事件,也是不奇怪的。
《瞭望》:如何解决事件所反映出的奶制品行业的问题?
于安:在市场中行使经济自由权,本来应当受到基本道德伦理和国家法律的双重约束。本案中的某些企业在疯狂追逐利润的过程中,超越了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以野蛮的逐利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以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了社会。这正表明我们的奶制品市场仍处于市场发展的低级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法律约束。政府监管内容应当兼顾产品质量和利益分配机制。企业的违法行为源于对利益的非理性追逐,政府不干预利益分配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瞭望》:这次事件会给奶制品行业带来何种变化?
陈君石:政府已经加大了对我们所有生产奶制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比如说质检总局派专人进驻所有的奶粉生产加工企业,而且对原料以及最终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这些都是过去所没有的,而且农业部门也加强了对于奶牛的管理和牛奶收购站、畜牧兽医方面的管理。
有理由相信在这次三鹿事件以后,我们市场上的奶制品比以前更安全。但解决不是明天(就能成功的),因为宏观的大背景还在。
《瞭望》:三鹿是奶粉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为什么这一事件最终会发生在一个行业的标杆企业身上?
王丁棉:2005年,我就在牛奶行业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宣读了《中国奶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文,指出牛奶中已出现了蛋白激素、胰岛素的问题。
所以,事件的爆发是一件迟早的事,是必然的,只是在哪一天引爆而已。
三鹿近年来发展速度过快,但没有过硬的产品,只靠成本低来赢得市场,这就决定了它所使用的材料的性质。一个真正过得硬的产品还是要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原材料优势。(记者刘巍)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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