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刘秀浩顾文剑
过去一年时间里我经过了痛苦思考,内心感觉非常痛心和悔恨,因为自己的行为,把自己的政治前途断送了,也对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给政府工作人员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损毁。与此同时,虽然一年来被关押对于外界一无所知,但可以想见社会舆论对于自己这件事情的看法和影响,我对此内心觉得揪心,日夜寝食不安,一想到此就不寒而栗,我在这里表示自己的内疚和歉意。
关押期间有时间可以看书也思考了一些问题,我为祖国、为民族和为理想奋斗的信念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会因为这么大的跟斗而丢弃,我的这种理想从来没有泯灭,我仍然保有拳拳之心,希望法庭能够对我从宽处理,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早日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
有炒房区长之称的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受贿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日在上海开庭,当日开庭庭审经过整整一天时间。
公诉人携带证据全部垒起超过半米。
康慧军当日被起诉涉嫌受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妻子王孝琴被起诉涉嫌受贿罪。两人受贿数额总计599万余元,其中王孝琴参与受贿数额为97万余元。另外有1184万余元的财产,康惠军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当天康氏夫妇多名家属旁听,被告康慧军以及王孝琴被带出庭时众人频频挥手,王孝琴庭审期间眼含泪水。
康慧军在最后陈述时称,从2007年11月30日被正式逮捕到此次开庭近10个月时间里,自己非常痛心悔恨,“日夜寝食不安,一想到此就不寒而栗”。
房产获利超千万 康慧军一案始发于2007年6月,纪委开始普查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查明康慧军及其亲属名下房产多达十多处,从而被称为“炒房区长”。
2007年11月3日,上海检察院对康进行监视居住,同年11月30日逮捕。起诉书显示,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军先后担任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
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等职务。
从当天庭审案情来看,炒房区长炒房获益确实丰厚,公诉人指称,案发时夫妻所持16套房产,购买价总额为1419万元,分别购自仁恒滨江园、陆家嘴花园、涵合园、地杰国际城,国际丽都城、虹桥华庭等小区,其中不少都是沪上知名高档楼盘,大部分是康以亲友名义购买。其中妻子以及儿子名下房产总共12处。
当庭播放证据显示,其中包括康慧军工资收入335.91万元,王孝琴工资收入628.95万元,股票投资收益700.2万元,受贿收入41.35万元,其他收入330.42万元,还包括有房产投资502.34万元以及其房屋出租总共获利133.91万元。
公诉人称,康氏夫妇过手房屋数超过二十套,王孝琴供词称,这些房屋总共支付税金超过50万元、支付装修家电费用超过100万元,甚至利用购房所获个人所得税退税就超过100万元。
公诉人举证显示,大部分房产出让时获利在70~80万元之间,举例来说,康慧军栖山路一套房产出让时获利80多万元。
另外,康慧军曾前后两次在仁恒滨江园买房。早在2001年,其就以1000美元/平方米(折合人民币8300元)的价格买得仁恒一期的一套房子,总价119万余元。而其购买价,是该项目1999年的开盘价,2001年时该楼盘市场价早已达到1.1万~1.2万元/平方米。2006年3月,仁恒公司采取换购的方式“卖”给了康慧军仁恒三期一套面积更大的房子。具体操作方式是,由该公司按照原价把一期的房回购,再按照1999年的开盘价把这套超过300平方米的样板房出售给康慧军(总价271万余元)。至案发时,康惠军夫妇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起诉书显示,换购房产与当时市场价格差额达到489万余元。笼统计算,康慧军房产获利已经超过千万元。实际上,康慧军所购买楼盘土地有多处跟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起诉书称,1993年至2001年期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仁恒公司获取浦东世纪大道SB4-1、2、3、4和SB5-1、2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这一项目最终建成仁恒滨江园,康慧军在此先后购入一套住房并换购一套住房,夫妻二人也居住于此,换购住房成为其受贿主要金额来源。
2001年,利用自己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安排集团下属上海锦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把所有的锦华(北蔡)居住区1-1、1-2、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香溢公司用于房产开发,该土地现已建成住宅小区海上国际花园。
2002年康慧军受其在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时的同学徐大庆的请托,为徐担任董事的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获得浦东北蔡南部御桥地区一块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而且,为了规避2003年开始实施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该土地在签署合同时特意把日期提前至2002年8月,仍采用土地批租的形式“暗箱”操作。
该地块上已建成浦东超级大盘地杰国际城,该项目占地面积110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达110万平方米,康慧军此后在此购入多套住房。2007年底,地杰公司把还未开发的土地以股权转让形式转手给
万科集团以及复地集团。
另外,2004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职务便利,决定由集团下属东城公司与已经改制的东上海国际旅行社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浦东新区胡家木桥1号地块。后康离开陆家嘴集团后,该合作被终止。记者获悉,这一地块目前正兴建一处办公楼宇。
多项受贿罪名 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除了仁恒滨江园的低价买房,康还被诉有另外五项受贿事实,行贿对方主要都是与其关系密切的部下或同学。分别包括徐大庆、黄新农、徐鹤荣、何炜等人。
此外,康慧军案后被查出的价值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其中,合法收入和其能够说明来源的所得计2673万余元,尚有价值1184万余元的财产,康惠军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案情显示,徐大庆是康慧军的大学同班同学。2002年,康慧军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期间接受徐大庆的请托,为徐大庆担任董事的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获得浦东御桥小区B地块的土地开发等事宜提供帮助。
夫妇俩还先后收受了徐大庆及其女友周黎黎给予的2万英镑,折合人民币30.36万余元。按照王孝琴在庭审时的说法,这笔钱送来的“理由”是,康慧军的儿子在英国留学。“徐大庆的孩子也即将飞赴英国,我家的孩子去得早,因此帮忙在生活上照顾照顾,所以给了这笔费用。”王孝琴承认,这笔钱均由她来操作,也全部花在了儿子身上。王孝琴的辩护律师认为,这笔钱与她无关。
徐大庆投桃报李还不仅于上述的2万英镑,据公诉人指控,2005年6月,康慧军夫妇收受徐大庆为其代付装修费50万元。
同样,由于康慧军的儿子在“英国留学”,多名涉嫌行贿人以“压岁钱”的名义,并以“压岁红包”的外观形式,给予对方“压岁美金”。徐大庆给康慧军的钱远不止于此,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康案中被起诉。据王孝琴的交代,儿子在英国读书所花费的12万英镑,至少有九万英镑为徐提供。
而东上海国际旅行社的总经理徐鹤荣先后数次送给康慧军夫妇4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17万元),作为儿子来往上海和英国之间的“机票”。
在“机票”事件的背后是,1993年,康慧军利用担任浦东经贸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将徐鹤荣调至由该局负责组建的东上海国际旅行社并担任总经理。2004年,已升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康慧军,决定由集团下属的东城公司与已改制的东上海国际旅行社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浦东新区胡家木桥1号地块。
王孝琴庭审时称,这些钱花在了儿子身上,但她也会让儿子知道,是哪些好友热心送来的“机票”。
康慧军称,夫妇两人在买房的款项时,手头并不宽裕,但期间,则享受了来自开发商的“优惠折扣”。
2006年5月,以每平方米6500元的价格购买了香溢公司开发的成山路2399弄44号502室的房产。对于检方“为何低于市场价”的质问,王孝琴说,应该能优惠一些,原因在于5年前,即康慧军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时,该集团下属的锦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地块,进行了转让,而受让方则为香溢公司,后者则用于了房产开发。
因此,以少付房款的形式,康慧军夫妇收受香溢公司8.85万元的贿赂。
2004年至2006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浦东新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为曾任其秘书的何炜,在职位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
检方称,在何炜的妻子所入股的上海众彩实业有限公司中,康慧军将浦东新上海
商业城改造工程交给该公司承包获利。
记者得知,康慧军曾经召开党委会讨论安排何炜的职务,让其担任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但最终何没有就任。
然而,2006年7月和2007年8月,康慧军收受何炜给予的2万元港币、3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7万元。康慧军称,2万元港币是何炜直接送至自己的办公室。
此外,按照起诉书上的说法,1998年至2004年,康慧军任命黄新农为陆家嘴集团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集团下属东城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2004年3月,黄新农给予康慧军价值10万元的联华超市购物卡。2006年7月,康通过王孝琴收受黄新农给予的现金5万元现金。而在在康慧军的50岁生日时,他人送来一份5万元的保险,名义是“年纪大了,买份保险,以此表表心意”。
去年10月,康慧军在被立案侦查前,向有关部门交代了犯罪事实,王孝琴则主动向侦查部门交代了犯罪事实。
公诉人表示,康慧军案后被查出的价值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其中,合法收入和其能够说明来源的所得计2673万余元,尚有价值1184万余元的财产,康惠军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康慧军的关系而在保险公司担任要职的王孝琴,几年单位收入竟达到629万元,远远高于曾在陆家嘴集团这样大型国企任职数年的康慧军,康的历年单位收入总计为335万元。
公诉人表示,这部分财产中,亦涉及相当大的数额为康已经交代为收受贿赂所得,但是有的当事人已经出逃或者人在国外,有关案件正在侦办当中,由于种种原因,以及出于对事实负责的考虑,有的情节并未在康慧军案中予以起诉。
(责任编辑:佟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