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保监会昨日公告,批准中国人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先期试点地区为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九省区的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
公告称,中国人寿先期以“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A款)”、“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款)”、“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款)”、“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B款)”、“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等九款产品开展试点。
保监会要求中国人寿应以扩大试点地区保险覆盖面,探索可以成功复制推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经验和模式为目标,不断总结,加大创新,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廉价、便捷的保险服务,并根据保监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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