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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地产:坚决不退房

  ◆每经记者 刘春香 发自上海

  自上周曝出降价后遭遇业主集体退房要求后,南京红太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地产)日前正式回应 “旭日上城”业主,拒绝接受退房。

  开发商:付违约金也不退房

  此前有业主表示,“只要让我们退房,我们愿意支付违约金。

”一位业主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违约金包括此前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定金和1%的合同款。以其中一位业主所购房屋的总合同款45万元计算,1%的合同款为4500元,加上1万元购房定金,该业主将向开发商支付1.45万元的违约金。但即使业主愿意支付违约金,红太阳地产也不愿意退房,“他们因为房价下跌等理由来退房,太离谱了,我们公司不可能接受。”

  在此前的交涉中,红太阳方面称,价格调整属于合法的企业行为。除了价格外,业主在退房申请中指出,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物业,外墙没有达到之前的要求,并且房屋附近将建设变电站等事项涉及欺诈业主。昨日,红太阳地产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业主提出异议的物业更换只是在“征询阶段”,变电站的建立也是按照政府规定程序执行,不涉及欺诈。

  业主方面则表示,如果开发商不退房或不作相应补偿,他们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退房需谨慎

  万科解释降价不退房的理由是:“如果股市允许投资者退股票,那万科就可以退房。”昨日,红太阳地产赵经理也对记者再次表明立场:坚决不退房。

  那么业主退房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上海律师谈月对此分析说,如果购房合同上有退房的相关条文,说明了双方在退房过程中的相关补偿问题,那么业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如果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关于退房的明确条款,业主仅仅由于房价下跌来要求退房或者补偿差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谈月指出,无论购房是自住还是用作投资,既然是商品房,都有市场变动的风险。购房者除了对此要做出判断以外,还需要能够承担房价上涨或者下跌的风险。

  不过,当开发商涉及房屋造型或者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等问题时,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旭日上城’的业主所说,‘开发商任意换物业,开发楼盘质量达不到购房合同上的要求’,如果属实,那么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索赔,甚至退房。”

  

  背景

  半年每平方米降价近千元

  “旭日上城”的退房风波起因是一位业主发现半年左右,其购买的每平方米4870元的楼盘降到了3969元。对于房价下调,红太阳房地产称,“价格有所调整是正常的。”据粗略统计,有同样遭遇业主达到40多户。经历了房价大跌之后,“旭日上城”的业主们开始集体向红太阳房地产提出退房要求。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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