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5日:近日,我们注意到外电和一些中国媒体报道本公司旗下Stable InvestmentCorporation投资于the Reserve管理的Primary Fund(下称“该基金”)的相关情况。
就此,中投公司做出如下说明:
1、目前中投公司已不是该基金的股东投资者,而是债权人。中投公司曾投资于该基金,但在该基金宣布停盘前已发出了全盘赎回指令,并且该基金已书面确认将返还中投公司的全部本息。根据相关法律,中投公司有全面的法律权利要求该基金返还全部本息。
2、中投公司不应承担可能面临的3%本金损失。根据该基金公告,在停盘后仍未赎回的基金投资者有可能面临3%的本金损失,中投公司的赎回发生在停盘前,不应承担上述损失。
3、在该基金停盘后,中投公司密切关注该基金履行还款义务的进展,并与美国有关方面进行了交涉,强调了该基金对我方全额还款的承诺及我方的法律权利,敦促各方促使该基金尽速返还欠款。
4、该基金已宣布将于近日进行第一批资金返还,金额将达所欠资金的35%左右。该基金正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余款的返还计划。
5、中投公司已通过外部律师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了交涉,强调了该基金对我公司做出的全额偿付承诺及我方的法律权利。该基金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导下制定还款计划的过程中,我方已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视我方获得全额偿付的法律权利。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