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0月16日电(记者马俊、李远)2006年以来,宁夏平罗县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全县成立了39个以存贷、托管、代耕种土地和发展二、三产业为业务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使农民手中的土地收益大大提高。
据平罗县县委政策研究室介绍,目前全县存贷流转土地13.8万亩,占到全部耕地的17%,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流转土地上已经形成蔬菜、生态水产、水稻规模种植、中药材种植、特色花卉种植等7大利用类型。农民实现存地收入760多万元,转移劳动力6000多人,实现劳务收入4000多万元。
平罗县姚伏镇小店子村是宁夏第一批探索土地流转的,全村6000多亩土地已经流转出去2200多亩,这些土地由村里的机械化协会和外地的一家种子公司联合开发耕种制种水稻,每亩土地的转让费达到每年480元,实现机械化作业后水稻产量提高10%以上,存地户把土地转让出去以后,人均纯收入增加了1000元以上。
村民王金学家中有17亩稻田,由于生产成本越来越高,全家四口人一年劳作也就是八九千元,自从去年把其中的15亩土地流转以后,儿子、儿媳都出去打工了,王金学也在家门口为机械化协会打工,一年下来纯收入比以前翻了一番还多。
平罗县县长助理党占国说,以前农民都是口头转让,没有法律效力,造成承包双方矛盾不断加剧,自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出现以后,农民可以自愿把家里的土地存入“土地银行”,由企业或者大户进行规模化作业,实现土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又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民利益,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的“三赢”效果。
目前,平罗县正在积极提高农村土地信用社存贷地的规模,完善其经营管理模式,在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探索更多流转形式,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值和利用率。
(责任编辑: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