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资料图) 中新社发 任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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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在此时间点,回顾改革发轫期的一些观点、措施、分析,尤觉得意味深长。
1991年,周小川正处在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向银行业过渡的阶段,当年经济领域中最为重大的事件就是“房改政策”出台,当时周小川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发表了《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几点经济分析》这篇文章,其中有一些观点,一些类似预言性质的分析,在当前楼市也颇有意义。
比如周小川针对当时的房改政策在该文中分析道:目前某些地区采用的住房改革双轨办法,其收入分配效果值得怀疑。有的地方在第一步出售商品房时,国家、企业、个人各负担1/3。个人负担1/3这部分钱也还允许分期付款,如果按30年分期付款计算,实际只花了1/6的钱就买到了房子。买房后,由于存在过多的补贴而使房屋产权不清晰,不允许转让,如果将来转让则必须归还补贴款。这种试点方案有较多的漏洞,难以防止房主出租或变相出售的办法实质上转手出卖。由于我国整个经济改革正在不断纠正扭曲,不断减少补贴,到第二步房改之时,买房者很可能不如第一步时条件优越,国家和企业出不起各自的1/3,个人付出的比例就会增大,原来实际出1/6的,随后可能就要出1/3,再后一批人出1/2。即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个人付出的比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收入分配的政策效果?当前普通职工按一般工资积累买不起房,只有一些比较富的人才能买得起。比较富有的人可抓紧时机买便宜房子,普通收入水平的则过若干年后再买贵一些的房子,而收入比较低的人要更晚才有可能买房,从而要出更高的价钱。这样的收入分配效果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正原则,即补贴的分布不仅不公平,还向高收入阶层倾斜。
十七年过去了,周小川已然成为经济领域中的领袖式人物。在随后进行的具体房改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因政策问题、落实问题,周小川的担忧还是或多或少得到了证实。直到今天,贫富差距问题,依然是楼市各界关注的核心焦点。一个政策从推出到落实,总会对方方面面造成影响,如何把各种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点,如何处理好市场化与公平化的问题,还是值得各界深思的。
以史为鉴,可以知今。近期一些地产政府相继出台措施刺激楼市,其中有些措施从刺激消费入手,对所有的购房人都能做到公平对待,但有些措施值得商榷,如杭州出台的措施中包括“对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这个措施的针对群体是谁?是所有开发商吗?这个“适当”如何把握?去年高价拿地,今年没钱的企业“适当”,还是市场节奏把握正确,现在可以支撑的企业“适当”?
这一“适当”,是否会把看错了市场方向的差企业保护起来?是否会把一些官员的关系户保护起来?是否会导致开发市场出现不公平?是否会让好的企业降低或丧失竞争力?是否混杂了新的腐败和不公平?如果“适当”之后,销售还是不好,风险出来了,地价款这个“适当”的企业还是交不起,又该如何?这些坏账就给银行了?出台一个措施,还是应做长远考虑的。(肖宾)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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