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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牧回忆改革开放年代

  决策前的酝酿讨论

  继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后,在1980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又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从1978年底到1988年初近10年中,我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分管对外开放工作。

这里把研究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过程,根据个人回忆作些整理归纳。

  决策前的酝酿讨论

  把对外开放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来组织实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经历了一段酝酿讨论的过程。

  在举国同庆粉碎“四人帮”的锣鼓声中,我们这些在中央工作、长期与“四人帮”对着干的老同志,一方面感到“庆父”已除,国家将兴,心情十分舒畅;另一方面又感到经历十年浩劫,国民经济已是千疮百孔,重整河山,任务艰巨。1977年集中力量清查“四人帮”的帮派势力,调整和加强各部门与各地区的领导班子,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到1978年初,这些工作大体告一段落,经济工作逐步摆上了更重要的日程。为了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让我带团去西欧考察访问。

  我们这次出访,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向西方国家派出的第一个政府经济代表团。成员中有钱正英(水电部部长)、彭敏(国家建委副主任)、张根生(农林部副部长)、叶林(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全国(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杨波(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还有六位司局级干部。出发之前,小平同志专门找我谈话,要我们广泛接触,详细调查,深入研究些问题。从1978年5月2日到6月6日,我们先后访问了法国(巴黎、里昂、马赛等)、联邦德国(波恩、鲁尔、汉堡、巴伐利亚等)、瑞士(日内瓦、伯尔尼、巴塞尔、苏黎世等)、丹麦(哥本哈根、奥尔堡等)、比利时(布鲁塞尔、安特卫普等)。会见了众多的政界人士和企业家,广泛介绍我国粉碎“四人帮”后的新形势和我们发展经济的方针政策。所到之处重点考察:(1)这些发达国家工农业和科技的现代化水平;(2)五六十年代其经济发展较快的原因;(3)他们组织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经验。为此,除了会谈以外,安排了较多时间参观工厂、农场、城市建设、港口码头、市场、学校、科研单位、居民点等。一个多月“马不停蹄”,紧紧张张。我想,国家花了外汇,我们应当尽量多看些,多学些。

  这是我第一次出国,对当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到底是怎样,有了实感。我和代表团的同志们一道作了多次讨论,归纳起来有三点突出的印象:

  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确有相当大的新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通信手段广泛采用电子技术,现代化水平很高。我在法国看到一座低水头的水电站,全部用电子计算机控制,节假日没有工人上班,照样运行发电。联想到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差距太大,很有咄咄逼人的紧迫感。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人的工资和生活福利状况也有明显改观。这些国家的经济运作,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对社会矛盾的处理手段,都有些新变化,已不是我们从苏联列昂节夫《政治经济学》上获得的那些老概念了。

  第二,西欧这些国家,对于同中国发展经济关系很有兴趣。他们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稳定因素,有个强大的中国,加上强大的欧洲,稳定世界局势就好办得多。我国粉碎“四人帮”后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他们增强信心,潜力巨大的市场对他们很有吸引力。我本来以为,按照国际交往对等原则,我遇到的会谈对象可能是副总理一级的人物。可是所到国家,同我会谈的都是总统或总理级的人物。法国总统德斯坦、联邦德国总统谢尔、瑞士联邦主席里恰德,都会见我们,比利时国王、丹麦女王也见了。这不是我谷某人如何,而是他们重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关系。我同法国巴尔总理会谈时,按事先做的准备先谈政治。他说,这些问题您同总统会见时再讨论,我们今天主要谈经济,1977年法中贸易额为什么下降,这同贵我两国的友好关系不相称。我同德斯坦总统会见时,他开始就说我对经济有兴趣,法国的东西哪些是中国需要的,法中两国可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发展合作?结果根本没谈到政治。在联邦德国访问巴伐利亚州时,州长卡里在宴会上说,听说你们资金困难,我们愿意提供支持,50亿美元怎么样,用不着谈判,现在握握手就算定了!我是从丹麦去联邦德国的,代首相(首相访美去了)在机场送行时说,你要到大国访问了,希望不要忘记我们小国,在发展经济合作上照顾一下小国。这些国家资金过剩,技术要找市场,产品要找销路,都很想同我们拉关系,做生意。只要我们做好工作,许多事可以办。

  第三,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许多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也可以采用。比如卖方信贷(即延期付款)、买方信贷(我们买东西时贷款付账,以后还贷)和补偿贸易(我们用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组织生产,用产品补偿),总之叫做今天先拿货,明后天再给钱。这些办法可以缓解我们外汇支付能力的困难。还有吸收外国投资或进行中外合作生产等等。

  报告提出:以上三个方面是对这次出访感受的概括。回国后,我们写了一个比较长的报告,送呈党中央、国务院。最近我的秘书找出了这份文件。报告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在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以后,一批计划经济时代成长起来的专家型干部在初次访问欧洲发达国家时的真实观感,以及出于强烈的责任心,而给中央提出的一系列(虽然尚不成熟的)重要建议,这些想法后来大多不断被完善、逐渐被采纳,并体现在以后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体现在我国不断改革开放的丰富实践中。

  通过这次访问,我们加深了对欧洲五国的认识,同时也联系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想了一些问题。建国以来,在毛主席、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取得的成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应当看到,我们现在达到的经济技术水平,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差距还很大,大体上落后二十年,从按人口平均的生产水平讲,差距就更大。我们一定要迎头赶上,改变这种落后状况。我们能不能在二三十年内实现四个现代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这次看了五国的情况,我们更加有信心了。任务虽然很艰巨,但我们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在报告于6月22日送呈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时,我同时建议在近日安排听一次汇报。

  约在1978年6月下旬,党中央、国务院的许多领导同志听了我的详细汇报。叶帅、聂帅、李先念、乌兰夫、王震等同志都到了,由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同志主持汇报会。记得这个会开得时间很长,从下午3时30分一直开到晚上11点。1980年5月与华国锋、李先念同志在一起到会的领导同志都作了讲话或插话,强调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主要立足国内,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但同时必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为此要扩大出口,增加收汇,还要抓非贸易外汇收入的增长,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当年所谓“二月逆流”的几个干将谈得非常率直。叶帅从战略上强调:我们同西欧几十年没有打过仗,他们希望中国成为世界稳定的力量,我们需要他们的先进技术,他们资金过剩,技术需要找市场,引进技术的重点应放在西欧。聂帅态度坚决地说:过去我们对西方的宣传有片面和虚伪之处,这反过来又束缚了我们自己。谷牧这次调查比较全面,应当拍板了!不要光议论了!

  在这次会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都提出,要警惕我们的部门片面强调集中统一,什么事都想抓在自己手里,都想自己管理。先念同志说,外贸部强调外贸统制,说是毛主席讲过的,那是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根据当时情况对国内资产阶级讲的,现在应在中央统一计划下,发挥两个积极性,当然要注意对外要统一,但光集中在外贸部不行。汇报会结束时,中央领导要我与出国考察的同志进一步研究归纳出几条,提请国务院讨论。

  在这次汇报会上,听着叶帅、聂帅、先念等同志发言,我眼前又浮现出1967年所谓“二月逆流”时三老四帅艰苦抗争、痛斥江青等人的情景。事隔11年多,我们终于可以摆脱极左思想的束缚,痛痛快快地放手工作了。而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正是这些我非常敬重的前辈给了我力量。会后,聂帅等对于我敢于讲欧洲发达国家的真实情况表示了鼓励和支持。

  7月上旬,国务院召开有关部委负责干部参加的关于加速四化建设的务虚会。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我在会上报告了考察西欧的情况,敞开思想讲了我的意见。我说,我国要老老实实承认落后了,与世界先进水平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我们怎么赶上国际先进水平,怎么搞现代化,怎么把速度搞快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狠抓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形势提供了可以利用资本主义世界的科技成果来发展我们自己的机会,一定要抓住它。1975年小平同志就提出过加强技术引进、增加外贸出口的政策,现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引进。买人家的东西,我们如何付账?除了扩大外贸出口以外,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经济贸易往来方式。我说,还有劳务出口,南朝鲜每年派10万人出国去搞建筑施工,创汇30亿美元,我们为什么不想办法也干起来。我强调,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上,必须解放思想,多想点子,开拓路子,绝不能自我封闭,自我禁锢,作茧自缚,贻误时机。

  这次务虚会开了20多天,可以说是1976年夏季计划工作务虚会的继续和发展。那次务虚会是在“四人帮”窃据高位的情况下召开的,虽然提出和讨论了经济工作中许多重要事情,但囿于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许多问题不能敞开说,不能深入研究。这次务虚会则是在拨乱反正的形势下,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展开的。大家畅所欲言,认真总结新中国近30年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国外先进的东西。各部部长都发了言。发展速度成为反复探讨的重点。大家说,日本、联邦德国两个战败国为什么能够迅速复兴?“上帝只给了太阳和水”的瑞士为什么也能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我们条件并不比他们差多少,许多方面还比他们强得多。一定要下决心,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因此,一系列重要思路打开了,包括正确运用价值规律,改革经济体制,坚持按劳分配,发展农村的多种经营等等。特别对如何加强技术引进,扩大外贸出口,采取灵活方式利用国外资金等,讨论得很热烈。这些意见,在务虚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又多次进一步讨论,其成果凝聚到当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伟大战略决策之中。

  为了适应工作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外经济贸易的领导,1979年2月中央公布,组建国务院进出口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我全权负责。经过三四个月的实践,感到这样的工作机构还不够有力。6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同时撤销进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兼任主任,汪道涵、周建南、马宾同志任专职副主任,国家计委的顾明和甘子玉、外贸部贾石、中国人民银行卜明等同志为兼职副主任。后来专职副主任又陆续增加了江泽民、魏玉明、周宣城、卢绪章同志,兼职副主任陆续增加了国家经委邱纯甫、国家建委谢北一同志。还聘请荣毅仁、雷任民、孙起孟、孙晓村、钱昌照、孙越崎、缪云台、古耕虞等经济界耆宿为顾问。

  突破性的重大举措

  从1979年初到1981年下半年,我国在对外开放方面,采取了三项重大举措。一是摒弃了“一无内债、二无外债”的传统观念,打破了不用西方国家政府贷款的思想“禁区”,向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借款,吸收境外客商的直接投资在我国大陆上举办企业。二是改变进出口贸易由外贸部一家独办、垄断经营的做法,对若干部门和地区授予部分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权。三是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设置“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的做法,举办经济特区。这三项重大举措,在思想上具有突破性,同时又都是在局部地区、一些部门试行的,在实践上带有探索性质。为使事权统一,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分别发出文件,明确由我全面负责来组织实施。

  关于利用外资的肇始

  1978年6月,在我考察西欧回来向中央政治局汇报那个会上,议到加强技术引进工作时,提出了付款问题。我国在引进技术装备中已采用过国际上通行的延期付款方式。会上认为这种办法利息较高,不大划算,要研究采取新的方式。当时谈得比较多的是利用中国银行在国外吸收的外汇存款。我在会上提出可按国际通行办法,采取多种方式。那次会后不久,小平同志说,引进这件事反正要做,重要的是争取时间。可以借点钱,出点利息,这不要紧,早投产一年半载,就都赚回来了,下个大决心,不要怕欠账。接着,在7月国务院务虚会上,对利用西方国家的贷款和吸收外商投资基本上形成了共识。当时,法国、联邦德国都有可以提供贷款的表示。问题是要找利息低的优惠贷款。不久,接到日本对华友好人士木村一三先生先传来的信息,说日本政府有一笔向发展中国家贷放的“海外协力基金”,利率低(1.875%-4.75%),搁置时限长(即从达成协议到第一次还本的期限为5-10年),本息偿还期长(即从达成协议到还清本息为20-30年),中国可以争取使用,但是须由中国先张口。当年8月,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签订,这件事可以考虑推进了。1979年1月,日本著名政界人士、经济学家大来佐武郎来访,中央要我就借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一事,向他作了进一步探询。以后经中央批准,我聘请大来佐武郎作顾问。1979年5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卜明同志为借用日本能源建设贷款和民间银行贷款访日,又就借用海外协力基金一事,与日方有关部门进行商谈。他回来汇报说,有希望争取到。经党中央和国务院讨论,决定为此派我专访日本。

  当年9月1日,我带领国际贸促会主任王耀庭、国家建委副主任谢北一到达东京。3日会见了大平正芳首相。他对我们表示欢迎,谈了许多友好合作的话。随后与日本外相园田直进行会谈。园田说,以谷牧副总理这次访日为契机,将进一步加强以支援中国现代化为中心的日中紧密关系。对于给中国提供贷款,他打出了第一批(即1979年度)给500亿日元的底牌,表示年底大平首相访华时可正式敲定。这次去日本访问,还特地看望了前首相田中。田中说,你们早就应该来了,我们已经等候一段时间。他还说,二战后一些国家的经济振兴,都是利用了外资的。在当代世界上借用外债是各国建设中通行的一种办法,在这方面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接着他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都是他为筹措外债到一些国家访问时拍的。话语坦率,意甚恳切。对前首相福田和企业界的稻山嘉宽、冈崎嘉平太、荻原定司、木村一三等,我们一一约见,介绍了中国在新时期的施政方针。我们还到了名古屋、京都、大阪参观一些工厂、港口和城市设施。在参观访问过程中,日方有人示意,希望我对日本政府向中国贷款公开表示一下谢意。经认真思考后,在东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我强调中日两国从各方面发展友好合作,是两国的共同需要,对两国人民都很有利。我们会用好贷款,高质量完成使用贷款的项目。我在会上还宣布:中国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力更生,但也要引进外资,只要条件适当,我们将接受所有友好国家的贷款,也准备参加联合国金融组织,接受世界银行等机构的贷款。

  自此,中国借用日本政府海外协力基金贷款,进入了准备实施阶段的谈判。10月份,日本派出对中国资金合作团来华。

  12月初,在大平访华前夕,日方又派来日本政府贷款商谈小组。12月5日至9日,大平首相来访,正式谈定了1979年度500亿日元的贷款(当时约折合2.3亿美元),年利3%,还款期30年。这是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中获得的第一笔外国政府长期低息贷款。从1979到1983年,我国向日本政府贷得3390亿日元,1984年到1989年又贷得4700亿日元。在我国使用的外国政府贷款中,日本是一个大的户头。

  以借用日本政府海外协力基金为起点,我国迈开了使用国外贷款的步子,来源也不断扩大。1980年谈成了科威特阿拉伯基金会的一笔4360万第纳尔贷款,其中一部分用于建设厦门国际机场。当年还谈成了一笔9亿比利时法郎的贷款。

  在使用国外贷款方面还有一件大事,就是我国通过争取在1980年正式恢复了在世界银行中的成员国席位,也恢复了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成员国席位。从此开始了我国与世界银行的长期密切合作,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不断获得成功,成为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促进国内科技、经济发展的典范。

  关于恢复我国的世界银行的席位及争取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国务院成立了由我负责的指导小组,并由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这方面工作。1981年3月,国务院批准进出口委等部门提出的《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和政府间贷款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工作程序、职责分工的意见》,这项工作有序地开展起来。

  关于吸引外商投资

  吸收境外客商直接投资,比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起步早些。在1978年7月国务院务虚会后就着手了。当时中央领导同志认为,吸收外商投资举办股权式的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权益,共担风险,不造成债务负担,比使用外国贷款对我们更为利多弊少,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制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起草中议论较多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定多少。要给外商投资者以优惠,有关同志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到底优惠到什么程度合适?几经研究,定为30%,加上地方所得税3%,共33%,略低于东南亚多数国家和地区。另一个问题是外商投资比例问题,起初参照印度等国的做法,拟限定外商对一个项目的投资比例最多不超过49%。后来在反复讨论中,荣毅仁同志提出我国的问题是要鼓励外商投资,不宜限定外商投资的最高比例,相反应当规定最低投资比例要求。大家认为有道理,后来就确定了现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关于外商投资不得低于25%的规定。

  关于外贸体制改革的起步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我国依照苏联经验,实行国家统制对外贸易的政策。进出口贸易基本上由外贸部及其所属各专业进出口公司统一经营。这种根据当时历史条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对于抗击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进行私营进出口商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它也有许多弊端。一是一年制订一次计划,开两次广交会,基本上是坐在家里做生意;二是先收购,后外销,产销不见面,工贸不结合;三是一家专营,统得过死,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四是由国家统包盈亏,吃“大锅饭”,不利于实行经济核算,效益差。在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加速四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仍然因循这种体制,难以对变化频繁的国际市场作出灵敏的反应,难以促进生产企业在适销对路上下功夫,难以发挥地方和其它部门搞外贸的积极性。总之,于扩大出口、搞好技术引进很不利。因此,在粉碎“四人帮”之后,随着经济建设提到重要位置,改革外贸体制的呼声从各个方面传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并排到议事日程上来。在1978年7月国务院的务虚会和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外贸体制问题得到了反复的讨论,作出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切实加以改革的决策。

  从1979到1981这三年间,我主持国家进出口委(前身是进出口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改革外贸体制上进行了以下四项工作,迈出了第一步。第一,初步改革外贸商品分工,赋予一些地区和部门部分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开辟新的外贸渠道。第二,组织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试点。第三,外贸出口收汇实行内部结算价格,提高地方出口外汇留成比例。第四,适应多渠道经营外贸的情况,制订了若干协调管理的办法。

  现在看来,当时的改革虽是初步的改革,但也显著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工作当然也是很艰苦的。30年的外贸高度集中体制的经营,在人们头脑里成为习惯很难改,步履维艰。特别是实行多渠道经营后,难免出现了某些自相竞争、削价促销的情况,一时“香港水货充斥”、“国家外汇受损”、“伤害了老客户”之类的信息传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案头,似乎是“天下大乱”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确感受到很大的压力。这时,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支持了我,明确指出工作问题可以讨论,但不能搞小动作。在外贸体制改革中当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不能说改革这件事搞错了,更不能因此停滞改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历史已经证明,我国的外贸走改革之路是必要的,当初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对头的。

  关于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广东、福建的实行和经济特区的举办

  1979年4月下旬,中央召开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广东省委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这个设想表示赞同。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我帮助广东、福建两省省委、省政府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提请中央讨论决定。

  我从5月11日至6月5日带领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子玉)、国家计委(段云)、外贸部(贾石)、财政部(谢明)、建委、物资部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前往广东、福建做调查。在广东18天,同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王全国、曾定石、梁湘等同志座谈讨论,先后看了广州、深圳、珠海和佛山、中山、新会、汕头等地,还约见时任港澳工委书记的王匡同志到广州交换了意见。当时,叶帅在广东,我专门去作了汇报,听取他的指示。在福建8天,除在福州与廖志高、马兴元、郭超、毕际昌等同志讨论外,在从广东去福建途中看了漳州、厦门、泉州等地。沿途与地方同志一道分析那里的经济发展条件,研究规划目标和重要措施,讨论如何改革经济体制,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加强对外经贸工作,增收外汇,增加先进技术的引进。

  回京后,我除向党中央、国务院写了书面报告外,还面报了几位中央领导同志。我向小平同志汇报时,谈到准备划出办区的四块地方,应当如何命名等。我说,国外有的叫“出口加工区”,有的叫“自由贸易区”,有的叫“投资促进区”等等,我们究竟叫什么合适?小平同志很赞成办这类区,并且明确地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时就叫特区嘛!

  党中央随后即接到广东省委《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福建省委的《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

  经过认真讨论,于1979年7月15日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转了这两个报告。中央在批语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是一项重大决策,是“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重要步骤。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之下,需要说服各个部门支持,组织实施的工作非常具体,十分复杂。1979年下半年,我在北京多次召集会议进行协调。第四季度,广东省负责同志还专门到北京作过汇报。年底,我又去广东、福建与地方同志做了研究。1980年3月下旬,我受中央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当时两省的主要负责同志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和马兴元、郭超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到会的还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港澳工委的负责同志。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举办经济特区,马列主义经典里找不到,是史无前例开创性的社会经济实验。因此,会上对特区建设的方针作了详细的研究。通过这次会议,把中央举办特区的构想初步具体化了。在讨论过程中,到会同志还根据特区创办起步的实践,考虑到特区不但要办工业,也要办商业、旅游、房地产等行业,不但要拓展出口贸易,还将在全国经济生产中发挥多种功能,因而“出口特区”这个名称,就难以概括其全部功能和作用。我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改名为涵盖面更宽的“经济特区”,得到大家的赞同。这次会议讨论的以上内容形成《纪要》,当年5月16日,中央以中发[1980]41号文件批转全国。(下转第十五版)

  谷牧是“改革开放新政策的得力的实施指挥员”

  1978年至1988年,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头十年中,谷牧同志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又一次承担了开拓新工作领域的任务,在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管对外开放工作。他立足国内实际,研究国外情况,放眼发展目标,积极而审慎地迈出探索步伐。他精心处理各种复杂的权、责、利关系,把中央的重要决策认真地细化为可行的实施步骤和具体的操作措施。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办,沿海城市及其相关地区的开放,外资的吸收利用,外贸体制的改革,涉外旅游事业与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以及海关查私监管工作的强化等方面,他都倾注心力,做了大量的规划、组织、检查、督促、协调工作,把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现实。当年从事过这方面工作的同志,至今对他念念不忘,说他是“改革开放新政策的得力的实施指挥员”。

  谷牧同志善于学习,富有知识素养。他无论从事政治,还是管理经济,都同时兼有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他会写文章,酷爱书法,懂得古字画鉴赏之道。由于与分管的工作有关和兴趣所至,他对于古迹的保护、文物的收藏、孔孟儒学的评估,都尽力所及,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深得这些方面专家学者的尊重。

  谷牧同志长我几岁,入党也早。我最早知道他是在1949年济南解放时。他担任济南市委书记,中央转发了他总结的接管大城市的成功经验。那时,我在刚刚解放的沈阳市工作,读了他的文章感到十分亲切。1952年底,我到了北京,在国家计委工作。不久,谷牧同志也到了北京,在国家经委担负领导职务。此后,我们经常在一起开会,工作联系也多了。他在长期从事的经济战线领导工作中,不仅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有建树,而且尽管经常处于风口浪尖,却游刃有余。对于其中的酸甜苦辣,我也多少有些体会。

  总之,在过去七十多年里,谷牧同志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辛勤工作,从普通党员成长为中央负责干部。他经历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许多事件。这本回忆录,有他的亲历亲为,也有他把自己摆进去对党的事业发生的一些曲折和失误的反思。我以为,它无论作为党的历史中一些侧面的剪影,还是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人生历程的记述,都是很珍贵的。过来人、当代人、未来人读一读它,都会从中获益的。故此,在本书付梓之际,我写了这些话,以为祝贺。

  (节选自宋平同志为《谷牧回忆录》一书所作序言,标题为编者所加)

  

  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1981年5月27日到6月14日,我在北京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除两省的主要领导干部任仲夷、项南等同志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干部外,还邀请了多位经济学家参加。

  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写成《纪要》,党中央、国务院于1981年7月19日,以中发[1981]27号文件批转下达。这些意见,是对中央作出举办特区决策以后的有关各项方针政策的集成和发展,对举办特区的指导思想、基本操作规程、重要的政策性措施、正确处理内外关系、内部权益分配等问题,构筑了总体框架。从那时起20多年的时间里,尽管具体规定有了不少调整,尽管有些方面发展了,有些方面停止执行了,但总的看,各项工作基本还是按这个框架进行的。它对特区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1年7月,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吸收利用外资迈开了步伐,来势不错;改革外贸体制着手进行,外贸出口呈现较多增长;两省通过改革体制,搞活经济,加快了发展;经济特区的建设相继展开。我国把对外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贯彻实施,由决策构想变成了俨然在望的现实。就在这个时候,7月15日上午,小平同志找万里、姚依林同志和我谈话,对经济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关于对外开放,小平同志说,哈默石油公司对我有个启发,外资值得利用,长期计划中一些骨干项目,我们自己搞要十几年才能搞成,利用外资也许只要五六年。要搞,就早点动手,主动去搞。他还指出,要加快外贸改革的进度,要由“你那个委员会(指国家进出口委)统一对外”。

  7月23日,中央书记处讨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胡耀邦同志和书记处的多数同志都到了,国家计委、进出口委、外贸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这次中央书记处关于对外开放的讨论,反映了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指导思想有进一步深化。我记忆犹新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把对外经贸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耀邦同志说,现在的政治战略、经济战略,都不是一国的事情,要从全球来考虑。我们的经济工作,要以自己的力量为主,争取外部力量为辅;要充分利用国内资源,但不要忽视外部资源;要学会两套本领,既要提高国内工作的本领,又要学习开展国际经济交往,走向全世界。在引进问题上,要准备付一点学费,一个时期吃一点亏不可免,重要的问题是争取时间速度。

  第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要解放思想。好几位领导同志都指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领域解放思想最差。应当怎样理解自力更生,不是进口东西越少越是自力更生。完全靠借债度日,依赖外国,当然不行。但是把人家的长处拿过来为我所用,洋为中用,补己之短,加快发展速度,就是自力更生。今后中国经济建设不能再走基本上封闭的道路、自给自足的道路。这个基本方针要坚决定下来。

  第三,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许多同志都赞同我讲的意见,强调国内资金不足,就要善于利用外资,即使付点利息,但可以买得时间,不能顾虑重重,迈不开步子。当前如何利用?主要应在合资、合营方面发展。

  第四,积极扩大外贸出口。到会的领导同志一致同意《汇报提纲》中提出的外贸出口增长应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幅度,认为我国发展出口有三个优势:煤炭等资源丰富,劳务(包括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各种工艺技术型劳动)成本低,机械制造能力有一定基础;主张在财政上扶植外贸,物资平衡上挤一点照顾外贸。后来的外贸持续发展,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如机电产品出口,1981年才十多亿美元,1992年达195亿美元。

  第五,发挥两个积极性。外贸也好,外经也好,根本方针是统一领导,1980年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分头经营,发挥两个积极性。整个外贸必须进一步搞活,首先是上海、天津,应该多放宽一些,特别在进料加工出口、产销结合上,要给他们更多的权力。按部就班走四方步,经济搞不上去。要放手鼓励那些能够开拓局面的同志,这样的同志得不到支持,评头品足、拉后腿的人得不到批评,拨乱反正没有希望,我们的事业没有希望。

  这次汇报讨论的精神,传达下去后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工作,今天来看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艰苦的推进

  1981年第四季度,广东、福建、浙江三省沿海出现了走私贩私泛滥的严重情况。新中国建立后长时期内,我国的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是两个不同的价格体系。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市场商品匮乏,供应紧张,什么电视机、录音机、计算器、优质布料等等,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国门一开,相应的防范措施跟不上,久已存在的走私贩私活动的泛滥是必然的。记得最严重的广东、福建的几个沿海渔港、渔镇,成了走私贩私的大据点,私货蜂拥而进,贩私络绎于途,以致发生了这样的现象: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渔民不下海,学生不上课,一窝蜂似地走私贩私去了。消息传到中央,领导同志都感到不采取果断措施不行了。

  1981年12月15日到23日,中央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这个会主要是讨论经济工作问题,部署了1982年的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又把广东、福建两省的主要领导同志找回来,专门座谈讨论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包括走私贩私在内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这次座谈会,后来被戏称为“二进宫”。会上,胡耀邦同志和中央书记处的其他同志以及中央军委、中央纪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作了讲话和发言。

  在会上,我受命组织打击走私贩私的斗争。经报请中央批准,组建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外贸部、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后来又加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作为成员,依托海关总署设立了处理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海上堵截和陆上检查,严格实行渔政管理,整顿走私严重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还依法惩办了几个罪大恶极分子,把这股邪风压了下去。

  在当时,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提出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违法犯罪的斗争,并为此采取有力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由于那次走私贩私的泛滥主要是在开放地区发生的,有些人就对开放划问号了,特别对举办特区的这件事摇头了。

  对实行开放和举办经济特区,本来就有些不同看法。这时候,非议特区的意见就比较公开地从许多方面反映出来了。有的把经济特区说成了给外国资本家搞的“飞地”,说是除了五星红旗以外,全都变了。对于特区有外币流通的现象,有的老经济干部痛心疾首,说本币受挤,这还得了。一些长期在港澳工作的同志,受到港澳不赞同我们办特区人士意见的影响,也对特区摇头,说些二话。这些同志往往被看成是懂得外部世界的,因此,他们的这种否定态度颇有些影响。

  一是多年来,中国人民饱受帝国主义的欺凌和掠夺,对于同资本主义国家打交道,人民群众有着一种历史形成的戒备心理。加上举办特区又是个崭新课题,许多人思想上难以接受。总起来说,那些不同看法属于认识问题。但是,这样一来,本来应当进入草木芳菲阳春季节的经济特区,却很有点风雨萧瑟的味道。作为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管开放和特区工作的负责干部,我想,实行对外开放已经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了党的历史性决议;大家都知道举办经济特区是小平同志倡议、中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组织实施的一桩大事。所有这些,都没有更改。中央领导同志中,没有谁说不实行对外开放,也没有谁公开在会议上讲特区办错了。街头巷尾那些是是非非的议论随它去,我还是要坚持把这桩事向前推进。

  1982年初,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国家进出口委和其它几个委撤了,我负责的办特区这件事总得有几个帮手。经报请国务院主要领导同意,从已撤销的进出口委机关的干部中,选了何椿霖等8个人,组织一个小班子,在我领导下办理有关事务。组织好这个班子,我很花了些功夫。原来想命名为特区办公室,后确定叫特区工作组,隶属国务院办公厅编制序列。叫“组”也罢,叫“办”也好,反正办这桩事就是了!这个小班子建立后,我第一次召集他们八个人开会时,除了布置工作以外,还特意讲了一番交心的话。我说,对办特区的认识并不是那么统一,议论很多,很敏感,我是准备让人家“火烧赵家楼”的。但是,我认为大概不会出现这样的前景。你们谁要有顾虑,不愿做这个工作,及时提出,可以另行分配。我不勉强你们哪一个。不过,我也告诉你们,不论出什么问题,板子不会打到你们身上,只算我一个人的账。我这话不是无的放矢,他们当中确有人受到这样的“忠告”:“你们上了特区这条船,就不怕船翻了?”这八位同志思想还是坚定的,大家愉快地接受分配,并且努力做了颇有成效的工作。

  1982年初,陈云同志有个批示:“广东、福建两省在执行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目前第一位的工作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陈云同志这个意见,我用了较多的时间、较大的功夫进行调查研究,决心把特区的几个重要问题进一步搞清楚。我调查研究的重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关于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和功能。

  综合特区建设的初步实践和许多同志意见,我国举办的经济特区,虽然参照了国外的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的做法,但是与国外那些“区”有质的不同。它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管辖下的行政区域,在政治、思想、文化领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导,只是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的经济政策。我们的特区是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一条特殊渠道,是观察、研究国外经济活动的阵地。它是我国自主举办的,我国政府行使完全的主权,与旧中国的“租界”根本不同。

  ——关于举办经济特区初步实践的评价。

  我在调查中看到,中央关于举办特区的决策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以创造投资环境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由于引进了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工程承包,进度很快,质量也不错。在吸收外资上迈开了步伐。到1982年8月底,深圳就引进了数百个外商投资项目,有些项目的产品,如老人牌船用油漆(引进丹麦先进工艺)、维他鲜奶(引进荷兰良种奶牛)在国内外市场获得了声誉。工农业生产发展快,深圳1981年工业总产值比办特区前的1979年翻了一番。特别是深圳办特区之后,过去大批人员偷渡外流的状况基本没有了。这些都提示着特区有发展前途,应当办下去。当然问题也有,比如一些企业做倒手买卖;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中,少部分存在问题,有些是不了解国外行情,有些是对外商的资信缺乏调查,有些缺乏经验被外商钻了空子。这都属于管理问题和经验问题,是前进中可以解决的。

  ——关于经济特区管理的自主权。

  我看到特区的经济活动同国际市场关系密切,与外商交往频繁,涉及面宽,许多问题需要及时处理,由中央和粤闽两省的有关部门各管一段,层次多,效率低,很不适应,须得跳出原来经济体制的框框才行。研究出这样一个意见:有关特区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由党中央、国务院掌管,委托广东、福建两省加强具体领导。在特区内,属于中央统管的外事、公安、边防、税收、海关、银行、外汇、邮电、铁路、港口、民航等方面的业务,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特区发展需要,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特区政府对于不属中央统管的业务工作,可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灵活处置。

  ——关于经济特区的基本建设。

  当时深圳特区基建战线拉得较长,造成经济生活的紧张。根据多年管理基本建设的经验,我认为特区的工程建设应当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注重效益,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投产获益一片。

  边调查、边研究、边把上述思考的意见准备成文稿,大致到了11月份,我在福州调研时形成了一个向中央的《汇报提纲》。这时,胡耀邦同志也在福建,我同他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共识。也就是在这时,北京传来陈云同志10月30日对广东一份有关特区工作的报告作的指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耀邦同志与我商定,中央书记处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讨论特区工作。为了把汇报准备得更好些,我在回京途中,约广东有关同志到上海与我会合,对《汇报提纲》再一次斟酌推敲。

  11月15日上午,中央书记处开会。胡耀邦同志和书记处的其他同志都到了,还约了广东的刘田夫、曾定石同志,福建的马兴元、张遗同志和深圳、厦门特区的负责同志参加这次会议。汇报过后,大家讨论,都对汇报中提出的意见表示同意,要我把汇报稿中的主要意见,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再商量一下,发个《纪要》下去。

  11月16日和20日,我先后两次召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会,传达中央书记处15日会议讨论特区工作的精神,研究特区发展中的具体方针政策,广东、福建来京的同志也都到会。16日的会议,主要是传达精神,讨论重要问题的实质内容。20日的会议侧重讨论由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整理的《纪要》。这个《纪要》中央于12月3日,以中发[1982]50号文件发出。

  这是有关特区工作的第四个中央文件,也是我分管开放工作期间唯一的专讲特区工作的中央文件。中央发出的第一个有关特区工作的文件,是中发[1979]50号,我们把前者叫“老50号文”,后者称“新50号文”。中央在批语中指出:“举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措施。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工由谷牧同志具体负责。”这个文件对特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又有新的发展。主要是:

  ——按照上述调研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和功能作用;

  ——具体规定特区经济管理权限,轻工业建设规模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重工业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凡建设和生产条件能自行平衡的,由特区政府自行审批;

  ——根据发展需要,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允许一些外资银行在特区设立代表处,有步骤地选择外资银行到特区开业,经营部分外币业务。

  ——允许特区在中央组织部的安排下,从内地招聘人才;

  ——为了加强对特区工作的指导,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与特区有关的业务。

  这个文件发下去以后,特区的干部和群众受到很大的鼓舞,据说在深圳还有鸣放鞭炮表示庆贺的。特区要办,并且一定要办好的鲜明旗帜又举起来了。

  对外开放的春天

  形势发展比我料想得快。1984年初,被后来艺术家歌唱的“春天的故事”来临。我们迎来了对外开放的好形势,可以说是一派“阳光明媚”、“姹紫嫣红”的景象。

  1984年1月22日到2月16日,邓小平同志视察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和上海。

  小平同志于2月17日回到北京,24日找几位中央领导同志谈话。他说:“最近,我专门到广东、福建,跑了三个经济特区,还到上海,看了看宝钢,有了点感性认识。今天找你们来谈谈办好经济特区和增加对外开放城市的问题,请大家讨论一下。”他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他这篇内容广泛的重要谈话大部分是关于特区和对外开放方面的。小平同志的这篇重要谈话,中央传达下去后,全党、全国精神为之大振。

  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把研究贯彻实施的任务交给了我,要求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召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同志开会,进行部署。我认识到小平同志下了决心,中央领导层认识一致,进一步给对外开放开辟了前进道路,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贯彻好这项重大举措。

  3月26日,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到会的有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市和有关省辖市及经济特区的负责同志,还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40多个部门的负责干部。由我和胡启立同志具体组织。

  中央许多领导同志都到会听取发言,同大家一起讨论,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在谈到开发区的名称问题时,一开始准备叫“经济开发区”,当时在天津工作的李岚清同志提出:开发区不仅是创造一个吸引外资、加速经济发展的“小环境”,而且要强调引进先进技术,建议叫“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支持并被会议所采纳。会议结束时,小平、先念等同志同大家合影留念。当时小平说:“抓对外开放要靠明白人”。这是对全体与会者,也是对我个人的鼓励和鞭策。迄今为止,这是规格最高的一次对外开放工作会议。

  会上,地方同志很关心究竟开放哪几个沿海港口城市。在2月24日小平同志与中央几位领导同志谈话时,已初步议定了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烟台、宁波、温州、北海8个城市。会议期间,时任江苏省省长的顾秀莲同志赶来北京,经她提议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增列江苏的南通和连云港。广东、福建的同志提出,为何没有我们两省的沿海城市?这倒不是忽略,只因这两省已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实际已经开放。这次也吸收他们的意见,列入了广州、湛江和福州。这时,起草文件的同志向我建议: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只有秦皇岛未列入,似应补进。我同意了。就这样,开放了沿海14个港口城市。

  1984年开始,我抓的另一桩重要事情,是检查总结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情况,后来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实行这项举措的期限延长了5年(从1985年延至1989年)。

  广东、福建两省从1980年起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后,一度议论较多,说是对全国经济有冲击,特别是在1982年那段时间里。当时,我同两省负责同志多次交换意见,取得了这样的共识:不争辩,不解释,埋头做工作,只要中央不明令撤销原定决策,仍然照样干,有些事办起来有困难,暂时缓一缓,先办能做的事。1984年初小平同志视察特区,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后,“特区不能办”的议论基本上没有了,改变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意见也没谁公开提了。

  彭真同志一向关心和支持对外开放。1985年1月中旬,他要我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14个城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在报告中,也讲了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计划。到会的人大常委分组进行讨论,完全赞同我代表国务院讲的意见,认为对外开放富国利民,符合国家和民族利益。

  1984年,我国的对外开放呈现出崭新局面。如果说在此之前的5年(1979年到1983年)属于试点起步,那么这一年就从南到北在沿海地区大步向前推进了。而且在实践中,还探索到了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这种除特区之外的新的开放模式,初步铺开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的有重点、多层次、梯度推进的开放布局。1984年全国批准外商投资项目1856个,超过前5年的总和,外贸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19%,超过了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

  小平同志在党内多次讲过,1984年他主要办了两件事。一件是开放14个沿海城市;另一件是提出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台湾和港澳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经济特区发展的新里程

  全国扩大开放的部署安排告一段落之后,我转过手来,组织特区集中力量发展外向型经济。

  尽管各经济特区起步建设的时间前后不一,1984年由于全国扩大开放的推动,都加快了发展步伐。可是我更注意它的缺点和不足。我当时感到突出的:第一是基本建设战线拉得长了,摊子铺得大了,深圳尤为如此。1984年基建投资达20亿元,而且非生产性项目摆得多,造成经济生活绷得过紧。第二是产品出口上得慢,1984年4个特区加起来才4亿多美元,办起来的许多生产项目,产品内销部分较多。当年进口大于出口10亿多美元。第三是利用国内外差价,做倒手生意,违法经营牟利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内地的非议。特别是第四,对党中央和国务院规定的特区发展方向,产生了不同议论。

  从1979年到1984年底止,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为特区发的和含有特区工作内容的文件共有5个。这些文件对于特区经济的发展方向,一再指明:“利用外资为主”,“举办工业生产项目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要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基本思想是很明确的。但是,在深圳特区工作的一些同志,还有几位专家、学者,一直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深圳发展工业的条件差,产品以外销为主与客商投资目标(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相悖,主张把深圳建成金融、商业、外贸、旅游中心。而且这种呼声越来越高。我认为,特区要搞第三产业,金融、商业、外贸、旅游都要发展,但必须以工业为主,相应发展其它产业,成为以工业为主的综合性的外向型的特区。没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的工业,经济根基打不牢,出口无货源,引进消化先进技术没有载体,其它产业也发展不起来。至于建成国际性的金融、商业、外贸中心城市,当时内外都尚未具备条件。因此,这种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相悖的议论,是不可取的、不现实的,徒自造成认识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踟蹰,很不利于实际工作。

  自从觉察到这些问题,就想开个会统一认识和行动。本来计划在1984年6月召开,但那时忙于14个沿海城市的开放,未能实现。直到1985年2月下旬,我才腾出手来在深圳召开特区工作座谈会。我在会上讲了全国开放的好形势,讲了特区的新进展,也指出了若干需要认真注意解决的问题,包括基建铺的摊子大,消费资金增长过快,还有违反政策发不义之财等等。我说,人们对这类事是不满意的,在新形势下更不能等闲视之。我强调,特区不能满足于盖大楼,不能只是个一般的工业城市,要办成以工业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的外向型经济特区;产品能进入国际市场,能为国家的出口创汇,能按照小平同志的要求,发挥“四个窗口”的作用。在这方面,要作很大努力,有个明显的突破。为此,从今年开始,要爬好一个坡,更上一层楼。

  我在这个会上,着重于引导,没有怎么批评。可是,解决一种倾向性问题,也不那么容易,会是开过了,如何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气氛并没有加浓。

  1985年12月25日到翌年1月5日,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在深圳召开特区工作会议。到会的有广东、福建两省,深圳等4个经济特区,国务院29个部、委、办、局的负责干部近200人。我召开过多次讨论经济特区工作的会议,这是到会人数最多、开会时间最长的一次。

  会上的发言,充分肯定了特区举办5年多来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也具体指出了前进中出现的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近两年(1984、1985年)基建投资规模偏大,投资结构不尽合理,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缺乏通盘规划;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同建立外向型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不少企业出口创汇能力还比较弱,外汇平衡存在困难;办事效率较低,信息反馈不灵;少数单位违法经营,有的案件还相当严重。会上也提到,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有些具体规定,对特区实际照顾不够,需要改进。

  会议一致认为,经过前几年打基础的工作,特区在“七五”期间应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努力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挥“四个窗口”的作用。

  会议结束时,我作了总结讲话。与以往我在特区谈话、讲话不同,我在这次讲话中批评话说得较多,而且主要是对深圳。我说,在4个特区中,深圳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工作成果和经验也较多,对我国改革开放有贡献,为国内外所瞩目。中央领导都给予了肯定评价,我也多次讲过。深圳的成绩是明摆着的,谁也否定不了。不管国内外什么人怎么说,我对深圳的成绩和更好的发展前景从未动摇过。但是话不能只说到这里,当前更重要的是严肃正视和认真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去年春节,我在这里开过会,要求认清形势,实现工作重点的转变,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上,“爬好一个坡,更上一层楼”。一年过去了,我本来想听听你们“爬坡”的经验,在“上楼”中解决了哪些问题。可惜在这方面听到的内容不多。我要坦率地讲,看来深圳对那次会议提出的问题,没有认真解决。市领导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铺摊子、扩大基建规模上。我长期搞基本建设,在压缩基建时,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基建战线长了谁都承认,但让我这个项目下马不行。华君武有幅画讽刺这种情况:一匹马,上面骑了五六个人,每人都打着一面小旗,上写“你下我不下”,结果把马压垮了。不能总讲“我这个项目是很需要”,还有个国家整体承受能力问题。非得有“壮士断臂”的精神才行。

  会后,国务院特区办公室整理了《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在与有关部门协调意见后,于1986年2月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审定,以国发[1986]21号文件批发全国。

  有一个会上讨论过的问题没有写入《纪要》,这就是发行特区货币问题。这个问题,从1981年就提出来了。从那时起到1985年的4年中,反复作过研究,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刘鸿儒同志,对此花了不少功夫。一些经济学者、金融专家都参加过调查论证,甚至还做了币样设计(图案是炎黄二帝像)。从特区的发展看,发行一种在特区流通的可以自由兑换的法定货币,有其一定的作用,但是需要国家提供巨额外汇作为发行基金,而且发行之后如何管理,是只在深圳发行还是4个特区都发行,如果在4个特区发行,就将在其它开放地区以至全国引起连锁反应,涉及面很宽,问题相当复杂。再三考虑,还是暂且搁置为宜。

  这次会议是经济特区开拓前进的新起点。各特区统一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坚决调整投资结构,按照“压”与“保”相结合的方针,缩短基建战线;着重发展工业生产,改善品种质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外贸出口;清理整顿公司,克服流通领域中的混乱现象。雷厉风行,抓得很紧。那一年,深圳果断地从基建计划中削去18层以上的高层楼宇51座,基建规模比上年压缩了30%,撤并了数百家经营不规范的公司。不过,工作重点转变中的“阵痛”也不小。上半年,由于压缩基建,控制社会消费资金,特区市场很不景气,宾馆入住率下降,饮食业清淡。一时舆论哗然。特别是海外有些传媒火上加油。什么“深圳办先进工业难于上青天”,“特区工贸不景气,前途堪虑”,“谷牧对深圳发展前景过于乐观”等等。出主意进言者有之,“隔岸观火”者有之,别有用心者也有之。我说,对好的建议和中肯的批评哪怕是比较难听的话,要认真加以研究吸收,对那些无根据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乱言,可以置之不理。要认准一条道,坚持按照中央批准的方针认真去做。结果是“阵痛”之后,当年就听到了“落地婴儿”的欢啼。

  各经济特区从此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道路上迈开了坚实的步伐。外向型经济初步入轨上路,基本实现了1986年特区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

  在我国举办经济特区这个问题上,应当说共识是不断加深的。开始对“要不要办”认识不一,到1984年这个问题基本上解决了。后来又有“能不能办好”的疑问,1985年、1986年对此议论较为集中。从1987年起,特区的实绩越来越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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