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国目前已确定首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旨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等难题。
获得首批试点资质的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试点单位将主要承担起九大任务,包括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评估专业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的新型信贷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物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企业的无形资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加速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作用明显,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也有促进。
有专家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自己的生存竞争力,是知识产权部门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地方服务,为企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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