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昨日(1月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今年(2009年)我市将组织培训农民工40万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通知称,对面向返乡农民工举办招聘会的职介单位,按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上岗就业的返乡农民工人数,以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今年就读中职学校的返乡农民工,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学费和生活补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农民工,技能鉴定费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财政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80%。
今年我市将扶持5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为5000名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对吸纳农民工100人以上或达到职工总数10%的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同时建立农民工维权预备金制度,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我市外出农民工的应急维权工作。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2009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和30万人。今年还要新增“农民工公寓”25万平方米。(记者李伟)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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