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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房子降价不如抵债给银行是开发商耍赖

  开发商通过“手段”搞来用地一纸批文,然后用其抵押到银行贷款缴纳首批土地款,再利用预售款开始建设房屋。一旦房子卖不出去了,银行催要贷款,就一股脑干脆把房子甩给银行。实质上,开发商从贷款那天起就有了最坏打算,即:无非最后把建筑物给银行抵债,而不管价值大小、能否抵偿银行贷款,反正亏空甩给了银行,风险最终有银行担当着。
也正是有这种想法,有这个“底线”兜着,开发商才不肯降低房价,死扛着价格

  地产大鳄任志强在1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撰文说,当现金流紧张时,企业本应降价销售以收回资金,但如降价造成了亏损并不能让企业生存下去时,企业就只能将建筑物交给银行了。因为银行拍卖抵债可以省去大量的税费,等于让资产升值了,而降了价亏本去卖则无论如何都是财富的一种损失。

  这是一种对银行极不负责任的耍赖态度,也暴露了开发商空手套白狼、破罐子破摔的本性,也充分说明开发商既是把房子抵债给银行也不愿意降价销售的心理。试想,开发商通过“手段”搞来用地一纸批文,然后用其抵押到银行贷款缴纳首批土地款,再利用预售款开始建设房屋。一旦房子卖不出去了,银行催要贷款,就一股脑干脆把房子甩给银行。开发商一点损失也没有,亏空的包袱压在了银行头上。实质上,“精明”、狡黠、无赖的开发商从贷款那天起就有了最坏打算,即:无非最后把建筑物给银行抵债,而不管价值大小、能否抵偿银行贷款,反正亏空甩给了银行、风险最终有银行担当着。也正是有这种想法,有这个“底线”兜着,开发商才不肯降低房价,死扛着价格。

  那么,是否如任大鳄所言“银行拍卖抵债可以省去大量的税费,等于让资产升值了。”这其实是对商业银行业务甚至法律的无知。抵押物是银行贷款的第二保证,借款者不能用现金流归还贷款时,才能启动第二保证还贷。第二保证如果是抵押物,银行必须把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依法转移抵押物给银行。而银行取得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要耗费许多费用。商业银行的起诉费、拍卖费每年耗费很大。而且,抵押物一旦通过银行拍卖,大多缩水相当严重。建筑物抵押给银行不但不能升值,而且在处置阶段银行耗费、损失相当大,大多不能抵偿开发商原来的贷款本息,银行已经苦不堪言。

  “降了价亏本去卖则无论如何都是财富的一种损失”,这看对谁而言。这种“损失”仅对开发商如此,而对买房百姓来说,则是减轻了负担,相对增加了财富积蓄。

  任大鳄另一个观点也非常“吓人”。他说,2009年中国将出现烂尾楼和近千亿元的银行坏账。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挟国家继续出台楼市利好。他上述言论的前提是,如果没有新的利好政策出台,仅靠现有已出台的政策,2009年的市场情况仍不容乐观。必然出现大量空置并占用大量资金,让继续投资的能力下降,在没有市场或信贷资金的支持下,资金链开始断裂。意图非常明显,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笔者认为,当前,打破楼市僵局,扭转楼市低迷状态的最为有效办法是开发商顺应市场主动降价促销。这一方面解决了开发商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刺激了百姓购房消费,再一方面也使得银行信贷资金流动性增强。以笔者看,在房地产暴利情况下,房屋价格再下降20%至30%,银行信贷资金风险不大。真正的风险在于,为了激活楼市大大放宽信贷条件和利率水平,即:重蹈美国次贷危机覆辙,比如:现在一些地区和银行已经放宽首付款比例甚至出现零首付,这已经给未来埋下了信贷风险。这才是最应该注意和警惕的。

  “房子降价不如抵债给银行”,没想到开发商竟然如此“赖皮”;见过蛮横的,没有见过开发商如此蛮横;见过不讲理的,没有见过开发商如此不讲理的!(付瑞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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