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联名卡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收入证明
本报讯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人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将从今年起发生改变,只要公积金缴存人出具租房发票即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有发票可提取公积金
“考虑到职工家庭工资收入的变动和本市的房租水平,目前凡是租房居住的缴存人,只要能够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发票,不用再提供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都会满足其提取要求。”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06年,公积金增加了5种救急提取的情形,其中与本市居民关系密切的包括: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缴存人;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另外还规定了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群众可以提取。虽然租房的缴存人提取方式改变了,但要提醒租房缴存人注意的是,尽量到正规中介公司租房,以获得正规的房租发票。
此外,有关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地方(不含分中心)当年提取公积金130.52亿元:其中因租房提取1013.7万元;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105.65万元;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1709.11万元,后两项合计1814.76万元。由此可见,除购房外,公积金对缴存人生活的救济作用也在增强。
■持公积金联名卡
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从今年元旦开始,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对原提取办法做出较大调整。按照原办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对于使用住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账户占到公积金缴存账户总数的50%,这部分职工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公积金联名卡普及后,公积金中心和发卡行还将开启网上银行功能,通过银行汇款,进一步化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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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开出新年首张“罚单”
本报讯(记者 余美英)因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北京华夏全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昨天接到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将被处罚一万元。据了解,这是公积金中心今年对违规单位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违者将受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去年有近10家违规单位因此受罚。而据了解,目前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是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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