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人员虽有职责分工不同但本质上一样是纳税人花钱购买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仆人”,要说财政不堪重负机关事业单位皆有“减负”之份,改革光动事业单位人员而机关公务员巍然不动显然有失公允
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1月31日《重庆晚报》)。换言之,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
据悉,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最终与企业基本一致,其中重要动因是财政负担问题。据报道,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逾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近80%。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远超千亿元。应当说,改革势在必行。我的问题是,改革势在必行不等于说就可以光拿事业单位人员开刀。
在我看来,光拿事业单位人员开刀客观上至少会在其心理上导致三重不公:事业单位在中国是一个特殊组织,现下其中大部分人员享受国家拨款吃“皇粮”,其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捆绑。机关事业人员虽有职责分工不同但本质上一样是纳税人花钱购买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仆人”,要说财政不堪重负机关事业单位皆有“减负”之份,改革光动事业单位人员而机关公务员巍然不动显然有失公允。此不公一;不公二,姑且不论被平均数掩盖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养老金差距呈扩大趋势的背后,垄断国企与生俱来的天然超国民待遇可能反超事业人员,就说近年来企业人员不停地提高退休养老金待遇,事业人员却要来个大幅下降,显然对后者不公;不公三,建国以来,国人工薪退休待遇(当然指合法合规收入)不成文规矩和不争事实是“有涨无落”“只涨不落”,换言之,与经济学上的“价格刚性”一样,劳动者工薪退休待遇也呈现天然的“价格刚性”。如今只以事业人员牺牲物质利益为制度改革垫背,而其他行业仍然沿袭“祖宗之法”也不算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乃是和谐社会题内之义。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现代西方管理心理学中的公平理论也认为,激发人动机的过程也就是人与人进行比较的过程。判断公平与否不但要进行纵向比较,还要进行横向比较,只有使员工感到奖酬相当公平合理方可激发士气提高工作效率。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官员近日透露,目前该厅正在制定一个养老保险改革草案肯定将会在今年施行。一旦改革会把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拉到和企业职工一样的标准。“可以预见,新一轮改革肯定仍将有更大的阻力”。有关决策层人士则称,要想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阻力,最终还得必须把机关公务员纳入进来,这样才能对所有人群实现制度公平。令我忧虞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公开后迅即引发媒体质疑。有网友发帖称:说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但措施却是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因此,对事业单位养老金大幅降低的涉及者而言,与其说是利益受损,毋宁谓之心理失衡。
早先有些地方因为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差距,曾引发老师心理失衡和不满情绪。为此,高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我以为,此当发人深思。
作为与机关“同呼吸共命运”的事业单位已然先行机关完成聘任制改革付出了由“铁饭碗”变成“泥饭碗”的代价,现在又要在养老利益上被施行“连体人”分离手术让他们付出二次代价。我想说的是,尽管有千条理由万条动因,从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及群体心理承受能力计,无论如何,改革须谨防导致心理失衡。更何况,就当下中国国情而言,减轻财政负担的改革路径绝非“自古华山一条路”,而是“条条大路通罗马”。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