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数项惠民新规实施 海关10日内决定减免税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1日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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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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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视《早新闻》】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2月1日起,我国又有一批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将正式实施,通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努力保持经济增长,同时也为百姓带来新的实惠。海关总署公布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及海关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