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去年3月的我国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该理解为我国政府机构的一次“自我重塑”。
这个“自我重塑”,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权利意识增强、依法治国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因而必然承载着社会各界的深厚期望;同时,我国仍处于发展不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不平衡和阶层不平衡普遍存在、不同治理层次与领域面临问题不一、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等等,又决定了“政府重塑”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及阶段性推进的特点。
因此,在应对非同寻常的危机考验中,对这个冷静、持重、目光远大的改革,更需要建立具体目标和价值导向两个衡量标准。在具体目标上,重点考察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焦点更集中一些,尤其要考察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否到位。比如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转变是否到位,是否满足群众的需求。
在价值导向上,更要把这次“政府重塑”,作为我国整个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就要为监督和制约权力、拓展公众参与、推进民主依法科学决策,预留出足够制度接口和“衔接空间”。也可以说,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是这次改革的更深层目标。
把握好这样的标准,结合各地各级不同的现实需求,针对各地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依照中央要求和人民愿望衡量和完善政府职能,将使我们更好更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张迁)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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