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OMP到底是否属于“新资源食品”,昨天,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OMP既不属于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属于申报新资源食品的范围,而是未纳入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标准管理的食品原料。
昨天,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组织的专家研讨会,对OMP牛奶安全性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将尽快做出是否安全的评估,以便及早解答消费者对OMP牛奶健康风险问题的关心。
该负责人对饮用蒙牛OMP牛奶是否有害健康进行了详细阐释,称OMP奶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但OMP既不属于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属于申报新资源食品的范围,而是未纳入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标准管理的食品原料。
据介绍,专家们对提交的有关OMP的来源、生产工艺、添加量、检验报告以及国际同类产品政府许可和国外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饮用蒙牛OMP牛奶不会产生健康危害。一是OMP的来源是牛奶经脱脂、膜过滤等物理方法获得的乳清蛋白组分,如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本身就是牛奶的正常成分。二是国内检验机构出具的关于OMP的食品安全毒理学检验报告表明,经急性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30天喂养试验和致畸试验均未见不良影响。三是产品中OMP含量为8毫克/100克,低于权威机构认定的一般安全添加水平。四是关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OMP与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是否为同一物质问题,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是机体自身分泌的一种激素样蛋白质,广泛存在于机体组织和体液中,是母乳和牛乳中的正常组成成分,一般牛乳中含量为1毫微克~9毫微克/毫升,母乳中含量为5毫微克~10毫微克/毫升。有关机构对蒙牛提供的不同品牌未添加OMP的牛奶和特仑苏OMP牛奶中IGF-1含量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均在牛乳IGF-1正常含量水平范围内。
这位负责人说,蒙牛公司进口该产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应依照《食品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供输出国(地区)的卫生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审查检验,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蒙牛公司具体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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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蒙牛公司特仑苏牛奶中OMP安全性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此,2月14日蒙牛集团总裁杨文俊称,按照世界卫生法典的定义,OMP是一般性食品原料,因此蒙牛也是将其看作普通食品原料按照国家既定流程办理的。“现在国家将OMP定义为新资源食品,这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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