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2月26日电(记者张碧弘)欧盟委员会日前出台了指导成员国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建议,要求银行加大透明度,清理资产负债表上的不良资产。
根据建议,各国可根据本国情况,采取诸如设立“坏账银行”或纳入国家资产保险计划等方式帮助银行清理不良资产。
方法可以多样,但欧盟委员会要求各国协调行动,以确保可预见的损失得到妥善处理,确保银行将资金用于恢复放贷、而非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建议强调,国家在帮助银行处理不良资产前应要求银行“完全透明地披露”其受损资产的规模,要求各成员国在鉴别不良资产和对其估价时采取共同的标准,即基于“经济价值而不是市场价值”。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25日说,“我们需要透明地披露信息和对不良资产进行正确估价”,以便清除坏账,从根本上提振信心,使正常借贷活动得以恢复。她警告说,银行清理不良资产决不仅仅是一个财务问题。她敦促成员国立即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开始行动,先从了解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着手,然后确定哪些银行可以重组,哪些不能重组。
定于3月1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特别峰会将讨论这一建议。
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后,欧洲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积累了规模庞大的不良资产,由此导致银行在得到政府巨资救助后仍不愿向实体经济部门发放贷款,而是留下资金防备损失扩大。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