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最近出台政策,鼓励市级机关工作人员购买本地产汽车,最高可享受近15%的优惠幅度,最高优惠额近2.4万元。此举引来不小争议。
且不论“为什么只对机关工作人员优惠而不对普通市民优惠”这样的公平性问题,单从经济角度分析,这无疑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
而且,这样的做法似乎早已“过时”。
但是,这样的规定绝非个别。网上浏览一下,可以发现,去年以来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类似规定。保护对象,有的是本地产日用品,有的是本地产家电,有的是本地产水泥钢铁,琳琅满目,不一而足。尤其近一段时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景气下滑,地方保护大有回潮之势。
地方保护,实际上保护不了地方。
不妨先算一笔账。假定原来一辆车赚20%,优惠15%之后,还能赚5%,销售4辆车,和原先销售一辆的利润一样。那么,销量能上升4倍吗?这还不算太坏。如果原来一辆车只能赚15%,那么,利润全部“优惠”掉了,销售量再大,也不赚钱,作用最多也就是消化库存。但这仍不是最坏的结果。说,“4S店卖一辆就要亏一辆,亏损的部分由厂家补贴。”如果事实是这样,这件事有何经济学上的意义呢?大概只能相信当地政府有关人士的话了:“政府工作人员开本地产的车,不但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也是一种无形广告。”
同时,这样的政策对市场公平性原则的破坏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优惠对象仅限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本地其他群众无法享受,这会造成一种什么社会心理?另一方面,本地以外的人又会怎么想?人为制造这样的不公平,显然不是市场经济的思维。对企业和地方经济而言,也无好处可言。试想,本来别人还想买你的车,现在出了这规定,不但心理上有了阴影,而且也会暗自琢磨:“优惠政策是否会扩大范围呢?再等等吧。”这样来看,这个措施对本地消费者和其他地区消费者而言,恐怕很难产生拉动作用,甚至还有负面效果。
从长远看,地方保护对企业发展也非常不利。既然地方政府出面保护,企业心里也就有了底,自主创新的冲动会不会大打折扣?而且,你保护自己的企业,其他地方也保护自己的企业,等于互相设置壁垒,割裂市场,长远来看,对企业扩大市场极为不利。以迟滞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牺牲企业长远发展的代价来短期保护,谈何“保护”?
保护是出不了好企业的。越是困难,越能出企业家,出好企业。保增长、扩内需,需要一系列创新之举。地方保护,显然是下策,是倒退。但愿一些地方少干这样的事。(责任编辑:牟修锐)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