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望再添助力。上海市金融办昨日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从抵押登记、财务管理、防范风险以及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等方面入手,对小贷公司进行全面松绑。
意见稿提出区县政府在小贷公司开业三年内要提供政策扶持;明确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可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
首先是在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目前面临的一些困难上,意见稿称,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和发票使用、税务处理等问题,参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在抵押登记上,针对此前出现的一些问题,意见稿明确小贷公司办理房产、股权、机器设备、车辆等抵(质)押登记,均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并要求区县政府协调房地、工商部门提供便利,另就跨区县抵押问题,则称要市房地、工商、公安等部门指导协调解决。
另外,该意见稿还提出,要尽快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以便加强沟通交流及行业自律。据市金融办介绍,上海目前已批准设立了27家小额贷款公司,17家已开业;村镇银行方面,除崇明长江村镇银行外,在其他郊区也将陆续推出一批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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