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透露,保监会将制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指引等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
袁力指出,近年来,保监会从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方面入手,公司治理监管的规范性大大增强,已基本形成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
袁力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改革,今年保监会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秘书定期谈话制度,谈话内容将为评价公司治理结构状况与董事会秘书工作的基础材料;落实公司治理报告制度和治理评价制度,各公司每年须提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报告》;加强会议监督和窗口指导工作,保监会将加强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前通知和会后决议报告的跟踪管理,同时加大列席公司会议的力度,并将重新修订相关指标,建立较为完善和统一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量化评价公司治理提供基础资料。
袁力透露,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指引、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
日前财政部发布《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对金融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去年1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根据2007年保监会发布的《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和薪酬标准。袁力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制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指引。
袁力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保险业防范风险的任务很重,要切实防范公司治理风险,特别是股份制公司不规范的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问题、因重大决策授权体系不规范而导致的违规运作资金等严重问题,及新公司要避免业务模式不稳定等问题。
袁力表示,要从落实制度做起,通过加强监管,严格问责,推动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从“形似”走向“神似”,在最终达成目标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