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央行网站上获悉,央行和银监会18日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对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地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对钢铁、汽车等十大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已明确支持方向的专项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必要的融资支持力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多引导涉农信贷投向农村;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支持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投放;扩大消费信贷市场;用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产业转移的融资支持,支持过剩产业有序转移;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责任编辑: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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