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4月1日起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出口退税率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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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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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视 《早新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税率具体调整为:将CRT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